第A04版:法治综合

中小学营养餐标准正抓紧制定中

《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昨日通过

本文字数:954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制定中小学生、婴幼儿营养餐标准,鼓励含糖饮料、酒精饮料的销售者在有关商品的销售区域规范设置健康提示标识……昨天,《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8章51条,此次立法,旨在完善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组织体制、普及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服务水平,以加快推进健康上海建设,进一步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条例》聚焦明确各方责任和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卫生环境改善,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强化保障和监督等5个方面。

记者注意到,《条例》结合生活实际,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条例》鼓励含糖饮料、酒精饮料的销售者在有关商品的销售区域规范设置健康提示标识。含糖饮料、酒精饮料的范围以及健康提示标识的制作样式和设置规范由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此,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陆韬宏在新闻发布会上进一步介绍说,本市已经组织相关专家,初步制定了含糖饮料健康提示的系列标识和设计规范。标识分为三个颜色:红色的标识是建议不喝或者少喝含糖饮料,橙色的标识是提醒每日添加糖摄入要少于25克,绿色的标识是提醒市民要看懂营养成分表,指导消费者优化或者选择理性选择饮品。“目前这套标识已经在全市8个区150余家含糖饮料的售卖场所进行试用,下一步将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陆韬宏说。

对于孩子的保护也在《条例》中予以了重点体现。《条例》明确教育部门应当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健康教育,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学生主动健康意识,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

对于备受关注的学生餐,《条例》明确学生餐配送企业和中小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营养工作人员,供应符合中小学生、婴幼儿营养餐标准的食品。中小学生、婴幼儿营养餐标准,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制定。“孩子是我们最柔软的群体,我们非常关注中小学以及婴幼儿的饮食健康,目前中小学和婴幼儿的营养餐标准正在抓紧制定中。”陆韬宏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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