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工资被扣只剩257元

律师: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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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潇湘晨报》报道,河南新乡一女子全勤工作一个月,竟然只发了257元工资。对此,该女子所在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解释,这是扣除奖金后的结果。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后认为涉事企业违法,目前该公司已接受调查并被要求整改。

炎女士称自己在该校担任前台已经四年半,今年7月工资是3871元,8月份工资是3521元,到了9月份,由于学校薪酬改革,自己直接被扣了4100元。工资单显示,炎女士绩效、全勤等各项加起来,应发工资为4736元,但是校区正负增长这一项就扣掉了4100元。

炎女士表示:“有些学生不想学了就走了,每走一个学生,我们老师都会被扣工资,走的前三个是每人扣50元,走了四到六个是每人扣100元,走了六到九人则每人扣150元,从第十个开始每走一个就扣200元。我做好了自己本职工作,学生流失跟我没有关系,我也不任课,所以我觉得非常不合理。”

该公司工作人员则解释称,工资改革是为了调动老师积极性,并且已经在会议上进行公示,并非一言堂,全员奖金扣罚一致,正增长也会奖励。

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后认为,企业可以有自己的奖罚制度,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新乡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目前该公司已接受调查并要求整改。

对于此事,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冯沁涓律师认为,该机构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

首先,该机构单方面变更了工资支付制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机构变更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应当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与职工进行协商,并告知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资支付制度未经过合法程序,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即使该机构经过法定程序通过新的工资支付制度,但对于制度内容违法的部分,也不得实施。机构对于前台人员采用固定工资制度,变更为“奖罚制”属于变更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取得劳动者同意,否则违法。“该劳动者是不认同变更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约定的,所以该机构违法。”

此外,就算该机构通过奖罚制,对于惩罚金额的标准,也非机构单方无底线制定,应当是惩罚与行为损害程度相适应。该劳动者并未有任何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行为,全勤且未迟到早退,未遭到客户投诉,机构经营效益也与前台工作无关,因此机构不得以效益不好为由对劳动者进行罚款。

最后,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显然该机构实际支付工资也远远低于当地最低每月2000元工资支付标准了。

冯沁涓表示,该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应及时整改。同时,该员工也可以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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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工资被扣只剩257元 2023-11-06 2 2023年11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