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有人想养狗但暂时没有条件,有人却为没有时间遛狗发愁。两下里一碰撞,出现了一种全新的遛狗模式——征得狗主人同意、验证身份后,想“撸狗”的人就可以在“借”来的宠物身上短暂体验遛狗的乐趣。
一个有狗,一个有闲,遛狗难题得解,看似皆大欢喜。但不少人认为,免费代遛狗的背后,其实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在遛狗的过程中,出现了狗咬伤人的情况,这时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狗主人有责任提前告知代遛人自家狗的行为习惯、特性,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如有特别的遛狗要求或者禁止事项,也应当明确告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提醒说。
“如果宠物狗造成了路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狗主人需要对此负责。但是,如果代遛人在遛狗过程中,明知狗可能造成危险,而没有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那么代遛人可能也要承担部分责任。”王维维补充说。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则认为,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双方有没有关于狗咬人后责任承担的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来;如无约定,因代遛人系免费帮狗主人遛狗,狗主人是受益方,因此一般由狗主人承担责任。如果是路人的主动行为导致狗咬人造成损害,则路人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免费代遛狗初衷虽好,但远不是“你有需求,我有兴趣”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如果双方责任不明确,遛狗期间发生了问题,很可能导致双方互相扯皮。因此,王维维建议,狗主人和代遛人有必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虽然口头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但证明其是否存在和具体内容通常更为困难,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影响责任的界定。“协议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遛狗的时间、路线,遛狗人的责任、狗主人的责任、应对意外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等。这样能够更明确双方的权责,降低风险,并在发生纠纷时提供解决依据。”(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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