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封面案件的主角是未成年人小张。在他自愿文身的情况下,商家为其提供文身服务,后小张被学校要求清洗文身,从而因清洗费与商家产生纠纷。
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明确家庭、学校及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社会各单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护负有共同责任。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环境,要让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文身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文身服务提供者,不得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于难以判断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通过核实身份、年龄等方式避免和预防未成年人文身事件的发生,不仅要让“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成为行业共识,更应成为执业底线。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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