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杜某以假充真,销售伪劣绿松石获钱款6万余元,后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杜某2021年通过直播形式为黄某售卖绿松石。2021年底,黄某更换供货渠道,该渠道绿松石多为高仿制品。杜某在明知绿松石并非真实原石的情况下,仍在直播间真假混卖,并使用提前准备的话术,如:“矿区供货”“假一罚十”等介绍绿松石产品。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间,杜某继续通过直播平台售卖绿松石,为了规避直播平台售后退款等规定,杜某私下联系客户即被害人张某,谎称私下交易更优惠,让张某取消平台订单,通过私下交易销售绿松石6万余元。后张某将购买的绿松石进行鉴定发现,从被告人杜某处购买的绿松石均为“仿绿松石”。
海淀法院认为,杜某在销售产品中以假充真,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杜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谅解。最终,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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