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为还前罪欠款 缓刑期间又设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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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职务侵占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高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缓刑期间,为还前罪的欠款,以“低价购买超市礼品卡”为由再次实施诈骗。

据了解,高某是某会员制超市营销主管,该超市针对营销部门主管有8至8.5折购买礼品卡的机制,销售满一定配额还可以得到公司返利,高某便想到向朋友销售礼品卡,用收取的钱款偿还债务。自去年4月起,高某就联系朋友和同事推销,并给部分人购买了8至8.5折的礼品卡。但去年9月,超市停止优惠购卡机制,为继续还债,高某仍对朋友声称,自己可以优惠价购卡。

“高某说可以8折买超市礼品卡,我转给他40万元,他陆续给了我一些礼品卡,但是之后就没有收到卡了。”“高某打电话给我说差一些业绩,需要购买他们超市的礼品卡,过几天可以把钱退给我,我给了他5万元,但是一直没把钱给我。”据悉,先后有10多名被害人受骗,被骗款项共计280余万元。

除了侵吞购卡款项,高某还侵占公司的货款。客户金某某向高某支付10万元用于购卡,但由于迟迟未兑现,金某某便要求用这部分钱款购买超市货物。高某便经副店长同意后,先行让仓库发货。之后,高某并未将货款转入公司账户,而将10万元占为己有。去年11月,高某投案自首。

到案后高某交代,他曾于2022年3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案件中,他需要偿还被害人数十万元的欠款,收取礼品卡购买款项大部分用于归还前罪债务。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对高某进行判处,撤销前罪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3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被害单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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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为还前罪欠款 缓刑期间又设骗局 2023-11-14 2 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