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半个月后被公司解雇合法吗?
我于2023年6月15日应聘进入一家装修装饰公司担任现场管理工作,合同签了三年,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9月初,因为装修建材的质量问题,我与部门经理产生了矛盾。9月底放长假前,试用期结束半个月后,公司人事突然通知,说我没通过试用期的考察,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人事的说法对吗? 王先生
【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您的试用期在2023年9月15日届满,此后被公司继续留用,公司在明显超过合理评价时间即与您约定的三个月后,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且未能提供相应的考核依据、事实依据,因此该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您可据此申请劳动仲裁。
投影仪屡修不好可以申请退货吗?
我去年购入了某品牌J10S投影仪后,投影仪就一直毛病不断。买回来没几天,遥控器就坏了,联系客服换了一个新的,隔了差不多两个月左右,遥控器又坏了,接着整个机器也坏了,只能返厂维修。这种屡修不好的情况下,我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吗? 李先生
【解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您作为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质量的保障。
同时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应根据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三包”责任,即包修、包换、包退,且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结合本案情况,在“三包”有效期内,若返厂维修后投影仪仍不能正常使用,系明显与约定商品质量不符,该投影仪公司有义务为消费者退货或者更换。
未挂号开病假公司可以借故开除吗?
我怀孕后妊娠反应较强烈,向单位递交了病情证明后,便在家休息。哪知,才过了三天,企业人事就打电话告诉我,说企业去医院了解了情况,我是在没挂号的情况下出具的病情证明,属于企业写明的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条款行为,企业现在让我说明情况并接受处理。但我认为,诊断过程是真的,怀孕也是真的,妊娠反应也是真的,企业难道可以开除我? 张女士
【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从您的描述中可见您怀孕且有妊娠反应,但您未能提供挂号而出具病情证明不符合正当程序,如果不能提供就诊记录或其他信息以证明您的情况,且您所在企业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未挂号开病假”行为属于严重违纪,企业将有权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过失性辞退您。建议您与公司积极沟通,除病情证明外,提供预约截图、问诊信息等可以证明您情况等证据,以便妥善解决纠纷。
本版问题由特约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曾颖娴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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