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沈欢欢
本报讯 外卖电动车作为骑手形影不离的“伙伴”,对骑手来说十分重要。近日,被告人刘某将一辆未上锁的外卖电动车偷走,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行政拘留期满释放的刘某因身无分文,向民警求助,民警出于好心给了刘某回老家的车钱,然而刘某却拿着这些钱买了酒喝,随后乘公交车至嘉定区安亭镇,当其途经一酒店门口时,发现一辆外卖电动车钥匙未拔,环顾四周无人注意,便将外卖电动车骑走。
可骑了不久便被人拦截,拦截他的人正是车主外卖小哥张先生。由于赶时间,张先生没拔钥匙直接上楼送餐,返回后发现电动车不见了。由于车上的电瓶是租赁的,上面安装了定位,于是张先生便立即借用同事的电动车前去拦截,并拨打电话报警。
到案后,刘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嘉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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