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律师应该管好自己的嘴

本文字数:843

法谚有云:“判决之外,法官无言”,说的是“法官慎言”的职业操守。窃以为,律师也同样应该管好自己的嘴。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周蒋锋

优秀律师通常给人能言善辩的印象,巧舌如簧也是不少当事人选择律师的重要标准。的确,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是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

在诉讼案件中,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与对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是律师的天职。

但是,在其他场合,律师却应该管好自己的嘴。

可惜的是,有些律师对此并不注意。笔者就曾听到一些律师大谈特谈自己办理的案件,信息真实具体充分,指向明确,绝对可以按图索骥、对号入座。

有的律师在给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时,经常说自己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企业何时发生了相同或相似问题,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而我接触过的真正优秀的国内外律师,表现却恰恰相反。他们养成了职业性的谨言慎行习惯,处理客户的法律事务总是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利益冲突检索是极为常规的工作。功成名就的律师极少罗列自己服务的知名跨国公司的名单,他们不需要用这种名单抬高自己的身价,倒是会在新闻媒体报道的大案要案中露脸。想想也是,如果泄露了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怎么对客户负责呢?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甚至违背律师对委托人的忠诚原则,不仅侵害委托人的利益,还直接影响律师职业被社会公众信赖的基础,给律师行业造成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法学院同学、法律职业人聚会的场合,有些人的分享可谓是“无所不谈”,而我则常常是鸦雀无声,或者顾左右而言他。

我知道,这时候律师必须管好自己的嘴巴,对客户的保密义务已悄然启动。

的确,凭借企业法律顾问的身份,我知道不少顾问单位的秘密,包括人事调动、财务状况、战略调整方案等,但这些信息决不能随意泄露,以免给客户带来不利影响。

幸运的是,多年来对客户信息的保密,增强了客户对我的信任,成为客户值得信赖的商业伙伴。

法谚有云:“判决之外,法官无言。”说的是“法官慎言”的职业操守。窃以为,律师也同样应该管好自己的嘴。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沙龙 B05律师应该管好自己的嘴 2023-12-04 2 2023年12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