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
江苏泰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饭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志,并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并向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处罚。后再次检查发现,该饭店整改并不彻底,执法人员遂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12月22日《扬子晚报》)
反对粮食浪费,需要从生产、运输、加工、制作、餐桌全链条发力。其中,压实餐饮场所的责任不可或缺。《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志,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等。这些规定,旨在压实企业履行义务。
很显然的是,反食品浪费任重而道远,是一场“持久战”。一方面需要坚持“边执法边普法”的理念,另一方面也需要依法纠正、查处餐饮经营主体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不履行企业义务者刺肉见血。江苏省此次查处的两个案例都是如此,先予以警告处罚,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又予以了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后,又进行了后续复查,监管一直“盯”到改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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