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处理工作 是否能算加班
在春节假期里,我还不时需要处理一些公司交办的事务,包括联系其他同事等等,占用了大量时间。这种情况是否能算加班?
【解答】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
如果是基于用人单位的安排,在春节期间在家工作,应当算是加班。但这需要与单位协商明确,你也应当保留好加班的相关证据,比如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
从近年来的真实案例来看,的确有劳动者在家工作被认定为加班的情况。
如果在春节期间处理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一般来说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孩子刚刚出生 能否起诉离婚
我姐姐最近刚刚生下一个孩子,但是姐夫在她孕期有出轨行为,这种情况下她能否去起诉要求离婚?
【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上述法律侧重于对婚姻中处于特殊时期的女方进行保护,因此对于女方希望起诉离婚的情况,法律并未进行限制。
离婚突现债务 应否共同承担
我最近在和丈夫商量离婚,他的朋友却突然提起诉讼,将我们两人一并告到法院,依据是我丈夫单独签名的一张借条,请问这一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解答】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我国《民法典》已经确立了“共债共签”原则,对于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债权人负有举证证明其为“共债”的责任,否则未签字一方无须承担。
法定代表人借款 公司是否应还款
王某是我的朋友,也是一家公司的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三年前,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王某个人出面向我借款,但当时明确表示是用于公司经营。当时我还稍微做了一点调查,发现王某公司还是有一些固定资产的,因此就把钱借给了王某。
但是借款到期后,王某迟迟没有还款,而根据我的了解,他的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尚可。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起诉王某和他的公司,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
【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王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你借款并用于公司经营,现在逾期未能还款,你可以将王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当然,在诉讼过程中,你必须举证证明“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判决公司共同还款,而仅仅认定王某个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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