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如今,在闵行区全区400所中小幼学校里,凡是教室内设置有洗手池的班级,都陆续加设了防撞贴条或防滑地垫,变得与过去大不相同……
而这样的改变,源自于发生在闵行的一起校园安全案件:一次课间嬉戏,导致一场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棱角分明的班级洗手池,最终成为了伤人的“元凶”。
闵行区人民法院从案件着手,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通过一份司法建议助推诉源治理,最终让全区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洗手池实现防护升级。
一个小小的班级洗手池何以“兴师动众”?抓前端治未病,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过程中,法院又探索了哪些经验?近日,记者走进闵行法院,寻找法院与校园携手共建校园安全的“闵行范例”。
小洗手池引发大争端
案件还要从2022年说起,当时案发是在闵行区一所小学的教室里。小解与同学小汪在课间休息时,在教室后方靠近洗手池处玩游戏。当小解跑向小汪时,二人一同摔倒在洗手池旁,非常不巧的是,小解的头部正好磕在洗手池边缘处,致其左眼处流血不止。
随后,张老师与同学们一起将小解送到了医院,并通知了小解的家长。经诊断,小解左眼眶底骨折,左眶周软组织挫伤等。当日小解进行清创缝合、TAT注射、眼眶CT等。此后,小解又多次至医院复诊。为治疗,小解支出医疗费2000余元,小解本人也遭了不少罪,小解的家长心痛之余,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小解的父母十分气愤:“学校在教室内设置洗手池本来就不合理,洗手池边缘那么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我们家长曾经多次反映过,甚至有家长自发提供洗手池边角防护贴。结果还是出事了。”
“孩子受伤的第一时间,我们就通知了家长,带孩子去医院进行治疗,还安排班主任、行政人员等上门家访,学校并没有犯错,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校方则是一脸委屈,表示十分无奈,“学校教室统一设计装修,布局一致,地面材质为PVC塑胶地板,小解在这里学习近四年,应熟悉教室环境并对危险行为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
安全保障之责谁来担?
闵行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人何刚当时是这起案件的承办人。矛盾双方各有各的理,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为此,何刚和法官助理第一时间前往事发小学进行了实地勘察。
“当时经过我们勘察发现,事发小学每个教室均有洗手池。洗手池边缘部位棱线分明且材质坚硬。如果地面有水渍时会因湿滑产生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何刚看了现场之后,很快发现了问题所在。
结合在案证据及各方陈述,法院最终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防护、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明确校方责任的同时,何法官也强调:“小解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本起事故也并非毫无过错。”
“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小解并非低年级同学,对于课间在教室内奔跑的危险性应当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辨识能力,理应知晓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做危险性游戏,因此,小解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显然具有过错。”
最终,法院认为本起事故主要是因小解及其同学在教室内玩游戏所引发,其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校方因未尽审慎管理职责应承担次要责任。
跨前一步为校园安全“找茬”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何刚意识到,因校园安全引发的诉讼,还得从源头上化解争议。
“在这起案件中,事故的发生,反映出学校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何刚告诉记者,其中的一大问题就是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学校在教室内设置洗手池虽无不当,但考虑到使用洗手池时难免会有水渍溅落到地面,尤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而言,学校对于可能出现的地面湿滑等安全隐患问题更应尽到审慎管理职责。”
同时,何刚也提到,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学校也并不完善。未成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对于潜在的安全风险缺乏完全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做好充分的应急预案,及时尽到保护义务。
“但我们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未见学校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也没有完备的突发事故应对机制,虽然学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派老师代表到学生家中进行了访问,但在后续与学生家庭的协商中,学校未充分认识到其对于事故发生所存在的过错,未能及时安抚小解家人情绪、妥善化解纠纷,致使矛盾进一步发酵。”
“另外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校园安全教育也同样存在缺位。”在何刚看来,“家庭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固然存在缺位,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于学生同样负有教育职责,更应当加强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学校对于日常安全教育或宣传方面未予充分举证。”
司法建议开出查漏补缺良方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园安全建设,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闵行法院就发现的相关问题向事发学校及闵行区教育局制发司法建议。
其中就要求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本次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可以发现如果学校对教室内洗手池周围地面及早采取铺设防滑垫等措施,在洗手池周围包裹海绵等防碰撞材料,可以最大程度地防止本案事故的发生。”为此,法院建议学校认真仔细排查校园安全风险源头,加强对风险源头的跟踪整改与管理,强化对校园风险的事先预防、事中干预、事后补救,切实尽到校方的安全保障义务,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在完善事件应对机制,积极妥善化解纠纷方面,司法建议也提出,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学校应当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络,安排学生就医,并将事故及时报备,注意保存保护现场,妥善固定证据,包括及时调取和保存监控录像,向知情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等。“对于发生诸如本案的事件后,学校应当主动承担教育职责和社会职责,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好相关纷争,也可以适当考虑开展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投保、理赔工作。”何刚谈到。
全区校园洗手池实现防护升级
“学校不仅要教书育人,更要保护好学生的安全。”事发小学以及闵行区教育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并回函表示,对闵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建议致以衷心的感谢。
记者获悉,全面整改后,事发小学在洗手池边缘贴上软质防撞条,并全面排查了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通过张贴警示标语做好校园安全提示,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校园隐患日常排查机制,做好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切实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还全面规范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健全了学校安全事故赔偿机制,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校方意外责任险,推动学校安全综合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学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此外,学校还将安全教育宣传纳入了学校年度工作的重点,分步骤、分层次、分主题地落实开展。
而在全区层面,由闵行区教育局牵头,去年暑假期间,全区400多所中小幼学校专门针对校园洗手池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其中针对棱角尖锐、缺乏防滑设施的洗手池加装了防护措施和明显的安全标语,让校园安全持续“加码”。
“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形成的是一个治理效果良好的闭环。”未来,闵行法院将进一步探索院校共建校园安全的闵行经验,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在源头上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强化校园纠纷前端预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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