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恰逢我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民法典高峰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行。本届民法典高峰论坛分为主旨发言、会议讨论、会议总结三个环节。与会专家围绕《民法典》的贯彻与落实展开深入而系统的讨论。
加强《民法典》
配套法律制度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黄薇表示,《民法典》的颁布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她介绍了《民法典》成功编纂的十三个方面的重要经验,以及《民法典》颁布后加强《民法典》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黄薇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做好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的研究把关工作,以及民法典涉及领域法规的备案审查工作,以促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
建构中国自主的
民法学知识体系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表示,《民法典》的颁布实现了几代民法学人的梦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成果。我们要加快推进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坚持自立自信,以《民法典》为基础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他强调了民法典的五个方面重要价值:第一,《民法典》构建的七编制,为民法学体系构建奠定了基础;第二,民法典人文关怀价值体系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构建中国自主民法学知识体系奠定了价值基础;第三,民法典构建了以民事权利为中心的私权制度体系,为中国自主民法学知识体系奠定了理念基础;第四,民法典体现了中国特色、实践特色与时代特色,回应数字经济时代之问,为中国自主民法学知识体系奠定了社会基础;第五,民法典贯彻实施中产生的大量鲜活案例是民法学研究的源头活水,为中国自主民法学知识体系奠定了实践基础。
建议统一
司法解释的简称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崔建远表示,《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诸多规范具有重要实践意义,需要认真学习。他结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一条具体阐释了法律行为解释的方法,指出应当根据词句通常含义、个案特殊情形进行解释,探求妥当的解释结论。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指出,司法解释在《民法典》实施中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对司法解释的简称进行统一。
推动司法解释的
规范化、科学化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永军表示,《民法典》的颁行实现了数代人的共同理想,《民法典》将产生多方面的重要影响。第一,《民法典》颁行是我国民法学研究的里程碑,对学术研究具有积极影响,对法学教育具有积极影响,对其他法律部门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第二,《民法典》对我国国家治理结构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民法典》的宣传、普及促进了法治观念的强化;第三,《民法典》对司法工作具有积极影响,进一步推动司法解释的规范化、科学化。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韩世远表示,立法、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三者共同构成法律运行的逻辑。《民法典》不仅为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基础,也为法律适用提供了基本依据。
(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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