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律师服务

哪些情况可以“仅退款不退货”?

孙蔚

本文字数:1038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今年的“618”大促,各电商平台纷纷修改售后服务规则,将“仅退款”作为“标配”,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顺畅的退款服务。

  “仅退款不退货”的羊毛能随便“薅”吗?到底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仅退款”?

  “仅退款”遭商家起诉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因“仅退款”引发的纠纷,消费者曾某某花了40多元购买一块手机电池,后以“电池不耐用”为由申请退款,拿到退款后,他却没退货。这下卖家不干了,跨越千里维权,将曾某某起诉到法院。

  经法院调解,释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曾某某表示愿意支付相应对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曾某某当庭向店方支付200元,店方表示无需退货,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经办法官表示,不仅要保护买家的合法权益,也不应忽视卖家的合法权益。“七天无理由退货”“极速退款”“仅退款”等规则不应被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均对消费者权益维护与继续履行合同进行了法律约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交易都应遵守规则,消费者也应当诚信,切勿无理“白拿”。若损害卖家权益,增加社会信用成本,长此以往,最终破坏的是整体消费环境,损害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薅羊毛”须合理合法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洋表示,结合现有实践,消费者在网购平台购物时可以“仅退款”的情形大致包括以下五种:

  一是商家未发货,消费者付款后又申请退款的。

  二是商家已点击发货,但是平台无法显示物流信息,消费者申请退款。

  三是商家已发货,并有物流信息,商品已在运输途中,消费者经与商家协商一致拒收快递后申请退款。

  四是商家已发货,有物流信息,但是快递丢失或者快递有异常情况导致消费者没有收到快递,联系商家协商一致后申请退款。

  五是商家已发货,商品已收到,非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商品出现质量瑕疵,经与商家协商一致或者为减少物流成本,商家同意仅退款而无须退货。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认为,所谓“仅退款”,通常是买家未收到货或拒绝收货,所以不存在退货问题,只需直接退款,并不是说买家可以在收到退款后无偿占有商品。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下单,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该合同关系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即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履行各自义务。如果消费者不符合“仅退款”机制下的特定条件或者未与商家达成特别约定,那么消费者擅自申请仅退款而拒不退还货物,就违反了诚信原则,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赔货款、赔偿合理的经济损失等。消费者利用“仅退款”机制漏洞意欲获利的,将面临追究法律责任。(孙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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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3哪些情况可以“仅退款不退货”? 孙蔚2024-06-28 2 2024年06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