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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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外地公司的上海分公司工作,年初分公司被撤,但对于补偿问题公司并未和我取得一致。如果我想提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在上海进行?
【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你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上海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