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首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新模式

浦东法院成功化解金融纠纷 让企业“两难”变“双赢”

陈颖婷/曹赟娴

本文字数:1389

  □  首席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曹赟娴

  公证员坐在桌子的一头,当事人分坐两边,“现在,我们开始公证……”公证处常见的一幕,近日出现在位于黄浦江畔金茂大厦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家嘴金融城“金融纠纷治理工作室”。

  一方是有还款计划但不愿涉诉的“专精特新”企业,另一方则坚持要求出具法律文书以保障强制执行效力。为满足各方当事人“差异化”需求,工作室首次引入“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多元解纷模式,对经调解达成的还款协议以公证方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揽子化解纠纷,让企业“两难”变“双赢”。

  两难局面如何破

  “法官,我就是想要一个法律保障,除了诉讼还有别的选择吗?”

  不久前,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的代表来到“金融纠纷治理工作室”咨询。交谈中值班法官得知,因遭拖欠租金,该公司起诉了一家经认证的“专精特新”企业,案件还未进入诉讼阶段,被告企业就找上了门来。

  “这家企业其实是我们的老顾客了,因为一时资金周转不开拖欠了租金。”原告公司代表说道,“他们愿意分期还款,但不愿出现涉诉信息,更不愿意成为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裁定等任何一种裁判文书中的被告。”

  原来,被告企业担心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会影响后续的经营发展。对原告来说,不诉讼也能省下诉讼费,更不必等案件生效就可以拿回首期款,可是万一对方反悔了不还钱怎么办?公司深思熟虑后,不愿放弃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值班法官孙猛初步判断:一方愿意分期,另一方也愿意接受,可以在诉前调解阶段引导双方自行调解。对于原告想要的保障,“金融纠纷治理工作室”提供了一条可行路径——“赋强公证”。

  调解+公证高效解纷

  “赋强公证”,即通过公证方式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不属于诉讼程序,“赋强”则意味着法律效力,恰好同时满足双方的诉求。

  依托工作室调解、仲裁、公证、司法确认、诉讼全覆盖的一站式金融解纷平台,法官迅速联系调解机构与公证机构,携手共治、共同解纷。

  当天,法官、人民调解员、公证员一同来到了工作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首先委派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诉前调解。

  “公司现在营业额怎么样?还有多少应收款项和应付债务?分别什么时候到期……”详细了解欠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后,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约定分6个月归还本息,最终在法官见证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随后,公证员现场对该协议进行了“赋强公证”。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如企业日后不按协议履行,公证机关将出具执行文书,债权人无需诉讼,凭借该文书就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传统的“起诉、立案、审理、判决、上诉、生效”流程不必走一遍,即可进入后续的执行程序。融资租赁公司的代表心里踏实多了:“我们起诉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拿到具有执行效力的胜诉判决,现在手握‘赋强公证书’,直接一步到位,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探索纠纷化解新模式

  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法律保障,因未进入诉讼程序,被告也避免了出现负面信用评价,这件案子办得双方都满意。为当事人纠纷提供“最优解”,正是浦东法院“金融纠纷治理工作室”成立的初衷。目前,浦东法院已通过该平台委托调解纠纷3500余件,成功化解1350件。

  本案首次运用的“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是工作室的又一次创新探索。先“诉前调解”促成调解协议,再通过“赋强公证”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多元解纷、端口前移,尽可能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讼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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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首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新模式 陈颖婷/曹赟娴2024-07-09 2 2024年07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