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儿子的联系、安排和陪同下,去公证处订立了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继承。没想到遗嘱订立后,儿子儿媳却逐渐“变脸”。
老人彻底寒心后希望变更遗嘱,但是他不确定,是否必须再去一趟公证处……
□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订立遗嘱
房产留给儿子
郭老伯因为遗嘱的事找到我时,已经为此烦恼了好一阵子。
原来,郭老伯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妻子去世后,他一直和儿子一家共同居住在自己名下的一处房子里。
这处房子有两室一厅,其中最大的一间卧室由郭老伯居住使用,儿子和儿媳则住在小间。
2021年年底,儿子跟他提起自己有个朋友在公证处工作,可以办理公证遗嘱,并劝父亲尽早订立遗嘱。
在儿子的联系、安排和陪同下,郭老伯去公证处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确定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儿子继承。
儿子还叮嘱父亲,为了避免家庭内部产生矛盾,这事暂时不要告诉妹妹。
彼时郭老伯和儿子、儿媳的关系还不错,而女儿由于大学毕业后就去了外地工作,并在当地结婚生子,因此郭老伯觉得这样安排也没有什么不妥。
要换房间
遭到老人拒绝
但在遗嘱订立后,郭老伯渐渐觉得儿子和儿媳对他的态度有了微妙的变化。
一开始,他们只是旁敲侧击地表示房间太小、生活不便,发现郭老伯没有“接翎子”,儿子就直接和郭老伯“商量”,希望互换房间。
而郭老伯虽然住的房间较大,但多数空间都被书桌和定做的书柜所占据。读书是郭老伯早年从事教师工作时的需要,在退休后,则成了他唯一的业余爱好。
自从学会了从网上买书,他每个月都会购买一些新书,于是房间里的书越堆越多。
如果将自己的房间换给儿子和儿媳居住,大量书籍就无处存放。如果把书留在房间里,对他来说也多有不便。
郭老伯将自己的顾虑告诉了儿子,同时他提出,如果儿子有意自行购房,他可以力所能及地提供10万元资助。
而儿子则表示,自己工资微薄,如果要买房搬出去住,郭老伯必须多资助一些首付款。
“我自己年纪大了,积蓄有限,万一将来得个病什么的,肯定得留些钱以备不时之需。因此我告诉儿子,购房资助最多能给他15万元,不可能再多了。”
郭老伯告诉我,儿子知道他的态度后,一直没有再提买房或者换房间的事,可是儿媳从此就天天给他脸色看了。
彻底寒心
想要变更遗嘱
这边儿子一家变了脸,那边女儿却向老人发出了邀请。
“我女儿在外地工作,这几年女儿女婿的事业做得很不错,买了一套很大的房子,她问我愿不愿意去她那里住。另外,我以前是老师,女儿说我去还可以帮忙带带外孙。为了打消我的顾虑,她建议我先去住一段时间试试。”
为了和儿子一家缓和关系,于是郭老伯去女儿家住了一段时间,发现自己和女儿一家相处得挺融洽。而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也有点舍不得小外孙。
“我想着,如果去跟女儿一起生活,那么我的房子可以留给儿子一家住,也不需要再看他们的脸色了。”
带着这样的想法,郭老伯回了家。没想到,进了家门他就惊呆了。原来,儿子趁他不在,自说自话地换了房间,已经搬进了大房间居住。
而郭老伯的东西则被搬进了小房间,放不下的书都堆到了阳台上。
儿子的举动彻底让郭老伯寒了心,他也对自己订立过的遗嘱有了反悔的意思。
请人见证
订立自书遗嘱
于是,郭老伯经人介绍找到我咨询遗嘱的事。
他想知道,由于之前已经订立过公证遗嘱,是不是还得去公证处把遗嘱变更一下?
听了郭老伯的讲述,我也向他介绍了遗嘱和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正遗嘱,所有这些遗嘱形式的法律效力是平等的。
当然,遗嘱要具有相应的效力,首先在形式方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在内容方面必须全面、清晰和准确。
由于郭老伯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因此我建议他可以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详细列明主要财产及将来归谁所有。
为了确保遗嘱效力,可以综合运用多种遗嘱形式,比如订立自书遗嘱,同时请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并对自书遗嘱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中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及肖像。
不久之后郭老伯告诉我,他已经按照要求自己写了一份新遗嘱,“房子给我女儿一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