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调整有两项:一是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二是取消了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
这两项变革,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重大进步,也体现了国家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对社会现实的积极回应。
此举方便了群众,应该点赞
此前的婚姻登记为什么需要户口簿呢?权威部门曾明确提到,提供户口簿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防止重婚等问题的出现。在婚姻数据没有全国打通共享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提供户口簿以供核实非常必要。否则,就极容易出现重婚的问题。
与此相关联的,还有拟取消过去对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就是说,在全国数据一张网的情况下,婚姻登记还需要提供户口簿就已经没有必要了。此前,全国多地在试行异地婚姻登记,从中可见试行效果良好。
所以,婚姻登记拟不再需要户口簿,同时取消了过去对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它们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不能孤立来看。相关举措最大的意义还是方便了群众,应该点赞。当前,在一些地方办理婚姻登记不仅需要户口簿,而且户口簿上存在与当前婚姻状态不一致的情况时,当事人还要到公安机关进行修改。就是说,群众可能要多跑腿。更别提有群众准备办理婚姻登记时,结果人在异地,还要想方设法拿户口簿,既耽误时间,还会增加费用。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范围内,还能因此减少复印打印等造成的纸张消耗。所以,这是件实实在在利国利民的好事。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减少材料本身就能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办事更便捷。这也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又一实例。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办事服务,就需要这样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业务流程变革,最终让群众实实在在受益。
我们注意到,此次拟修订的条款,还有“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申请撤回、婚姻登记对个人信息要予以保密等条款,这些既有现实意义,同样彰显了社会进步。
有助于促进人口流动和社会融合
无需户口簿,意味着在婚姻登记上,青年群体将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他们不再需要因户籍问题而受限于特定的地域、时间,或者父母,可以在更加自由、便捷的环境中做出自己的婚姻选择。这对于那些长期在外工作、生活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时机和地点进行婚姻登记,而不必再为繁琐的户籍手续而烦恼。
与无需户口簿相呼应,修订草案还取消了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限制。这一变革的意义同样重大,它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制度正从“全省通办”走向“全国通办”的时代。在过去,由于地域管辖的限制,许多人在进行婚姻登记时不得不回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这不仅增加了登记的成本和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婚姻自由。
随着修订草案的公布和实施,这一限制将被彻底打破。未来,无论人们身处何地,都可以凭身份证等少量材料,在生活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这一调整,改变的不只是婚姻登记的具体操作,还将给个体和社会带来一系列的深远影响,值得不一样的期待。
从个体层面而言,结婚不再需要户口簿和取消地域管辖,将极大地提升婚姻登记的便捷性和自由度。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婚姻登记,不必再为一纸婚书千里奔波,人们在婚姻问题上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从社会层面来看,这两项调整将有助于促进人口流动和社会融合。随着结婚无需户口簿和取消地域限制,人们将更加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居住地和工作地,从而推动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并将有助于促进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增强社会的整体活力和包容性。因此也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将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更加顺应民心和时代发展的需要。
综合自极目新闻、潮新闻等
马九月整理
全方位筑牢森林资源法治“保护墙”
□付 彪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旨在表明依法惩处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努力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法治保障。
保护森林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国森林法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我国刑法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法本次发布典型案例,彰显了依法惩处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坚定立场。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一条重要经验。当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滥伐的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仍然多发。如案例三李某贵等滥伐林木、梁某富等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是一起全链条打击非法木材生意的典型案例。其典型意义就是,人民法院在对滥伐林木犯罪依法打击的同时,对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犯罪行为一并打击,无疑扩大了森林资源“保护圈”。
案例二洪某应滥伐林木案,是一起依法惩治变相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典型案例。考虑到行为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人民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依法适用缓刑,体现了贯彻宽严相济、恢复性司法要求。案例四是一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要求滥伐林木的退耕还林者补种树木并督促执行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协调确定由行为人异地补种树木,实现了总体平衡的生态保护效果。
为防止滥伐林木等情况,法律规定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违反法律规定采伐林木,即便是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案例一吴某良等滥伐林木案,是一起为种植经济作物而毁坏林木的典型案例,其违反法律规定采伐自种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人民法院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以该案为典型事例开展“庭审下乡+送法入村”普法宣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群众心间。
各地不妨学习借鉴典型案例的做法与经验,精准补齐短板,强化推进落实,全方位筑牢森林资源法治“保护墙”,坚持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方面,不仅要注重事后依法惩处,但更要注重事前预防与事中监督,汇聚起维护生态安全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完善法规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不给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等行为留下空间。
多方出击合力整治非法“移动加油站”
□ 叶金福
据媒体报道,在油罐车上加装油枪和计费器,让油罐车变成“移动加油站”,还能根据订单将柴油分装到不同容量塑料桶后“送油上门”。8月12日,上海警方公布一起非法“运、转、销”柴油典型案例。
众所周知,加油站一般是固定的,而且安全防护措施也很严格,既需对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识别等,又需对加油站进行全链条的安全防护,包括显著位置张贴警示语、远离人群集中地等,其目的就是既确保加油站的安全,又确保周边居民的安全。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的人受经济利益驱使,竟然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设置“移动加油站”,这无疑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可以说,这样的非法“移动加油站”,其实就是一颗“移动炸弹”。
笔者以为,对非法“移动加油站”必须多方出击,合力整治。首先,监管要“出击”。运管、安监、市场监管等监管职能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从源头上对私自销售汽油、柴油行为加强严格监管,又要从审批上严格把关,切莫让没有许可证的非法“移动加油站”游离于监管之外。
其次,法律要“出击”。相关执法部门应对非法“移动加油站”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没收车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自觉远离经营非法“移动加油站”。
其三,司机要“出击”。一方面,司机一旦发现类似非法“移动加油站”,要积极主动地向有关监管执法部门检举揭发,让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没有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司机要学会“冷落”非法移动加油站,千万不要贪图省力、便宜而去“移动加油站”加油,从而让其失去销售市场,无立足之地。
相信,只要监管严督查,法律严处罚,再辅以司机的举报和冷落,就一定能有效打击并遏制非法“移动加油站”,使之不再成为一颗“移动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