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昨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宝山区司法局、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共同揭牌成立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
活动现场,三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共建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工作备忘录》。同时,《备忘录》明确了实践基地各项功能,如定期发布具有示范效应的环资审判“枫桥经验”典型案例、组织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制发综合治理司法建议等,推动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
活动上还发布了5起环资审判“枫桥经验”典型案例,多方面呈现环保争议纠纷的全流程协调化解机制,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环保争议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