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刘静云
本报讯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金山区人民法院召开生态损害赔偿劳务代偿备忘录签约仪式暨座谈会。会上,金山法院在总结既有劳务代偿工作经验基础上,就进一步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劳务代偿工作,与区河长办、区林长办、区路长办、区检察院及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今年3月,结合金山法院审理的首起适用劳务代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区司法局矫正管理局和金山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签订了首个劳务代偿工作合作备忘录,作为区内劳务代偿工作的创新与初探,明确了法院及司法局矫正管理部门在劳务代偿的实际履行、监管及合作机制方面的初步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