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把一处房产租给了张某,当时口头约定了租金但是没有约定租期,现在我想要解除租赁合同,具体该如何操作?
【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因此,你们基于口头协议租赁房屋,并且没有约定租赁期限,依法属于不定期租赁。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因此,你应当书面向对方告知解约的决定,并给与适当的搬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