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四年内共申请五次生育保险

徐汇首例!女子骗领生育保险获刑

季张颖

本文字数:1391

  □  记者  季张颖

  “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女子谢某现年42岁,曾在一家外企任职,月薪3万余元。原本让人羡慕的人生,却因为怀孕期间在生育保险金上动了歪脑筋,就此走上歧途。

  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首例骗取国家生育保险基金案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女子伪造流产材料骗保

  2023年12月,怀孕在家休假的谢某闲来想起自己曾在2021年因流产申领生育保险金的经历,于是萌生了修改材料再次申请生育津贴的念头。谢某采用电脑绘图软件修图的方式,伪造了生育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两次骗得国家生育保险基金6.6万余元。

  今年年初,尝到“甜头”的谢某再次通过相同手法申领4.8万余元国家生育保险基金时,被工作人员识破后驳回。

  今年2月,谢某在医院分娩并申领生育保险金,医保工作人员在审查谢某递交的材料时,发现她在四年内共申请五次生育保险,且材料中存在多处高度相似,可能有伪造材料的嫌疑,于是派人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接到警方电话后,谢某主动投案,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详细梳理谢某的个人账户和资金脉络,核实其骗领生育保险金的具体金额,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我们通过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谢某进行沟通,督促引导她退出全部的违法所得,从而全面挽回了生育保险金的损失。”承办检察官龚笑婷告诉记者。

  悔恨万分希望从轻判决

  经审查查明,谢某三次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的方式,骗取国家生育保险金,其中既遂金额6万余元,未遂金额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谢某全额退赃并预缴了罚金。今年8月1日,徐汇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谢某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谢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2021年我流产过一次,顺利申请到了生育保险金,后来又怀孕时我就头脑发热,想起了修图骗保,现在工作也没了,说什么都晚了。”谈起作案起因,谢某悔恨万分。

  “目前我还在哺乳期,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陈述环节,谢某向法庭请求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国家医疗保险基金,其中诈骗既遂数额6.6万余元,诈骗未遂数额4.8万余元,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犯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谢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并预缴罚金等情节,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

  案件承办法官王欣元向记者表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也是国家医保制度得以顺利运行的物质基础。生育保险金是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本市正在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骗取生育保险金的行为,不但侵犯了财产权利,还影响了医保制度的顺利运行,触犯了刑法的规定,骗领者将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欣元告诉记者,该案中,谢某自以为伪造资料骗领生育保险金的行为神不知鬼不觉,在两次骗得6.6万元以后还不收手。最终,东窗事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不但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还缴纳了罚金,并失去了原本体面的工作。“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警示大家知法守法,对法律有一颗敬畏之心,从本案中汲取教训,切莫动骗取医保基金的歪脑筋。”王欣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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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徐汇首例!女子骗领生育保险获刑 季张颖2024-08-21 2 2024年08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