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对心电图机、软性接触镜、幽门螺杆菌抗体检测试剂等10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其中13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通告显示,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心电图机1台、超声治疗设备1台、医用脉搏血氧仪1台、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电子内窥镜1台、注射泵4台、软性接触镜1批、直线型吻(缝)合器1批、贴敷类医疗器械1批、幽门螺杆菌抗体检测试剂1批。
心电图机为标注北京蓬阳丰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项目“所有心电图机均必须具备对除颤效应防护的功能”不符合标准规定。超声治疗设备为标注桂林吉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输出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用脉搏血氧仪为标注惠州市小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信号不完整性不符合标准规定。强脉冲光治疗仪为标注永州市至阳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脉冲能量(密度)不符合标准规定。电子内窥镜为标注南昌沃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亮度响应特性不符合标准规定。据悉,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监局已要求相关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综合新京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