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陈润文 记者 徐荔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日益重视,房屋装修改造已成为许多家庭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手段,敲墙补墙、改变户型是常有之事。然而,如果认为“我的房子我做主”,关起门来随意改造,就可能惹官司上身。家住静安的杨阿婆和楼上邻居张老伯就因为能不能在卧室里加装卫生间的问题闹上了法院。
搬入新居,总被楼上用水声吵到
年过七旬的杨阿婆搬入位于静安区的新家,不久却发现卧室外墙顶部渗水严重,卫生间天花板也有漏水痕迹。每到夜晚,楼上冲马桶、洗澡的声音就格外明显,严重影响了杨阿婆的生活作息。经过一番查探,她惊讶地得知楼上邻居张老伯家在卧室内增加了一个卫生间。
杨阿婆立刻联系张老伯要求恢复原状,对方却不予理睬。随后,物业公司也向张老伯家发出一份《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但张老伯仍然没有理会。无奈之下,杨阿婆只好求助于城管部门。在城管部门的监督下,张老伯拆除了淋浴器和抽水马桶,并拍照留证。
至此,杨阿婆以为终于万事大吉。然而,几个月后,她躺在床上时又听到了窸窸窣窣的下水声。原来,张老伯还保留了洗漱台和淋浴房。杨阿婆于是诉至静安区法院,要求张老伯一家拆除卫生间,将卧室彻底恢复原状。
法庭相见,拆与不拆孰是孰非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老伯认为杨阿婆作为邻居,没有尽到合理的容忍义务:“杨阿婆家漏水是他们自己装修不当,跟我们家建卫生间无关,何况城管来的时候我也整改了,马桶和花洒都拆了。”至于卧室中保留的隔间和水管,张老伯认为并不违法,拒绝拆除。
对此,杨阿婆方则表示,每栋楼中房屋结构都是一致的,张老伯一家擅自在卧室区域安装洗漱台和淋浴房,使她经常会被下水声惊动。虽然马桶和淋浴器已经拆除,但水管和排水系统还是会对杨阿婆造成妨害,应当完全复原。
双方都有自己的苦衷,一时陷入僵局。杨阿婆觉得新房没住多久,却一直被漏水和噪音折腾到现在,一肚子委屈无处诉说。张老伯就更不明白了,自己关起门来装修自家的房子,怎么会遇到这样的重重阻碍呢?
一锤定音,权利行使应有边界
经杨阿婆申请,法院委托专业公司对相关房屋改造情况进行鉴定。法院调查查明,张老伯一家在原本没有设计进出水管、排水系统的卧室区域安装洗漱台和淋浴房,客观上存在安全隐患。虽然马桶和淋浴器已经拆除,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还是会对楼下的邻居造成妨害。
一方面,房屋改造虽为业主的自由,但仍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在邻居卧室上方改造卫生间违反相关规定。另一方面,房屋改造过程中,权利的行使应当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作为边界。卫生间和卧室各自具有特殊功能,张老伯改建卫生间产生排水、噪音等问题,对楼下邻居杨阿婆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也不符合人们日常生活习惯,有违公序良俗。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证据和鉴定意见,判决张老伯一家拆除卧室内加装的洗漱台盆、淋浴房等,恢复房屋原状。张老伯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说法>>>
擅自改造房屋结构,对建筑物造成损害,不仅违法,也影响邻居的居住安全。在进行房屋改造前,应确保所有改造活动都符合建筑、规划、环保和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改造设计方案应确保结构安全,对于承重墙、梁柱等关键结构部位不得擅自改动或拆除,对厨房、卫生间等有特殊功能的区域不要随意调换。
“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既有利于家庭和睦幸福,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理解包容,共同营造社区安居和美、邻里友善互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