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多位消费者近日反映,由于天气影响导致航班、列车等交通工具停运,他们无法如期参加演唱会。尽管提供了相关证明,部分消费者仍然无法退票。这一情况引发了质疑,在“不可抗力”下演出票仍然“一经售出不退不换”合理吗?
台风天申请退票遭拒
日前,消费者代女士投诉称,其购买了三张9月8日张惠妹上海场的演唱票。然而,由于台风“摩羯”影响导致航班取消,但售票平台却拒绝办理退票,这让她感到非常不合理。“我给平台打了电话,但客服说没办法退。本次活动由上海杰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但我根本联系不到主办方。”代女士无奈地表示。
根据代女士提供的机票截图,原定于9月8日从海口飞往上海的航班接到航司通知,已取消行程。对于代女士反馈的情况,平台官博在黑猫投诉上回复称,作为票务代理平台,他们不参与项目的退票规则制定及退费手续费收取。
经过多次沟通,代女士收到平台的信息,仍称“演出票为有价观演凭证,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是文化服务并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此订单不支持退换”。
类似的投诉并不在少数。一位消费者表示,他购买了9月16日晚19:30德云社高鹤彩上海专场的两张门票,由于台风“贝碧嘉”登陆上海,9月15日到16日的所有目的地为上海的航班都被取消,导致他无法前往上海,但售票平台以该场次未取消为由,拒绝退票。
不过,也有部分消费者在与主办方和票务平台沟通后顺利退票。这种差别对待也引发了质疑:处理消费者的问题真的有那么难吗?为什么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
“不退不换”是霸王条款
“退票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应包括哪些内容?演唱会门票“不支持退换”是否合理?
对此,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刘馨远律师表示,面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消费者可以主张解除协约,要求返还消费款项等权利。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条法律条款赋予了消费者法定解除权。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台风导致航班取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票。如果主办方拒绝退票,平台也属于经营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不少消费者质疑票务平台单方面规定的“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是否属于霸王条款,认为售票平台通过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刘馨远指出,根据《民法典》,只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一经售出不退不换”实则是剥夺了消费者合法解除权,解除权是法定的情形,不因平台的霸道规定而否定法定的权利,因此无效。 (詹淑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