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拍案说法

公租房被一房四卖 百万房款竟打赏主播

王葳然/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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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晓丹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男子王某打着“卖房”的旗号先后与四人签订了购房合同,骗取了140万元购房款。然而,王某卖的房是不能买卖的公租房。近日,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为何要“卖”公租房?

  王某所租住的公租房原本是其继父承租,继父离世后,承租权便转到王某名下。2021年,沉迷网络直播打赏而急需用钱的王某想到将公租房“出售”来骗钱,于是他将15平方米的房子挂牌105万元上架。因该房地理位置不错,很快,一名购房者方女士便找到王某,希望购买这套房子。

  公租房承租人只有房屋使用权,并没有房屋所有权。为骗取方女士信任,王某谎称房子完成旧改后便拥有独立产权和产证,此后就可以顺理成章办理过户。方女士信以为真,在看房当天便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并支付定金32万元。

  然而,协议签订后,房子旧改迟迟没有进展,方女士催促多次无果后,上门讨要说法。可这时的王某却装起了可怜,称继父去世,母亲生病,急需手术费,希望方女士尽快支付全部房款,并谎称房子正在走旧改流程,承诺流程完成后就第一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为尽快得到房子,方女士按照王某要求陆续支付了共计70万元购房款。但王某觉得从方女士处“来钱渠道太单一”,转头寻找起了其他买家。

  2022年2月,王某隐瞒房屋不能过户事实,同第二名购房者胡女士签订了总价65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但不久后,胡女士要求双方之间重新签订一份为期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原来,胡女士带着签订的买卖合同去咨询专业人士,专业人士指出,公租房不能进行买卖,此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建议她重新签订为期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可“租房”也并不顺利。直到一年半后,胡女士才拿到新家钥匙,当她带着施工队进家装修时,却碰到另一行人上门看房,双方都声称房子是自己的。

  挥霍百万房款只为打赏

  原来,将房屋“卖”给胡女士后,短短的半年时间里,王某又将公租房“卖”给了第三位购房者周先生和第四位购房者李女士。每次卖房时,王某都承诺房屋完成旧改后,便可办理过户手续,甚至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于是,两位买家分别向王某支付了18万元和25万元的购房款。

  到交房时间后,房子过户毫无音讯,甚至联系不上王某,后知后觉的买家们发觉被骗,于是报警。

  2023年12月19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21年起至案发,王某在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将自己租住的共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并先后与被害人方女士、胡女士等四位购房者分别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等,并以此骗取上述被害人共计140万元,绝大部分钱款被王某用于直播打赏。

  承办检察官认为,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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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拍案说法 B05公租房被一房四卖 百万房款竟打赏主播 王葳然/王晓丹2024-10-11 2 2024年10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