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打算入职一家公司,公司的人事告诉我,在试用期先要接受一个月的培训,同时在劳动合同中有服务期的条款。
请问这个“服务期”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服务期内辞职要赔钱吗?
【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此,如果公司对你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有相关证据以及产生费用的凭据,那么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提前辞职,公司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并不是公司一方说了算的,公司须有证据,并根据在职时间进行相应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