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晓丹
充电宝、路由器、排插、台灯、迷你音箱……这些常见的家用电器,竟被不法分子植入录音芯片,变成了窃听设备?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生产、销售“窃听神器”案,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犯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
充电插排竟是“第三只耳朵”
“智能录音插排,录音时无声无指示灯、完全隐蔽”,今年5月,小潘在网购时发现了一家贩卖附带录音、监听功能的充电插排、床头灯等日常用品的店铺,出于好奇,他下单购买了店内的插排。收到货后,小潘发现该插排外形看起来与普通插排并无两样,但确实带有隐蔽的监听、录音等功能,极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于是,小潘立即向警方报案,并上交该插排。
经鉴定,小潘上交的充电插排实际是窃听专用设备,内含有微型拾音录制装置、无线传输录制等装置,可配合手机软件,在无明显提示状态下进行录音和监听。
根据小潘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生产、出售相关窃听设备的网店店主程某,并将其抓获。
窃听设备伪装成日常用品
据悉,今年4月,没有收入来源的程某想到制贩窃听设备赚钱,由于之前是技工,拥有改装重组经验,程某便尝试制作起窃听器。
他先是购买录音设备,将其拆解后获取录音芯片等零件,随后再相继购入一批充电插排、床头灯等日常生活用具,将拆卸下来的具有窃听、录音功能的芯片和零件装入其中,再进行组装还原,这样一个被伪装成日常生活用品的窃听专业设备便被制造出来了。
随后,程某将带有窃听功能的床头灯、充电插排等放到网店内售卖,定价400元至700元不等。消费者购买后,程某会发送二维码让消费者下载监听录音软件,并通过视频教学远程指导。
“带有偷拍功能的设备我也会做,但我觉得偷拍比窃听可能要严重,所以我只制作了窃听器。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程某供述。
经查,今年4月至5月,程某通过网络购买声音拾取装置、信号处理及传输装置等,通过改装自制具有窃听功能的器材,并伪装成插线板、床头灯等,在其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并提供视频操作指导。截至案发,被告人程某违法所得共计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