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汪百顺
添加微信群聊、输入口令、领取红包,简单操作几下就能轻松拿到"佣金"!然而,这些红包里装的却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骗来的钱。近日,经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蔡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1月,待业在家的蔡某偶然发现一条赚钱的路子,上家(已另处)告诉他只要在微信群里抢“口令红包”,就能获得不少提成。在对方介绍完后,蔡某不禁怀疑,居然有这种直接领钱的“好事”,便询问上家“红包”的来路,对方称红包里的钱是“赌博”的资金。蔡某脑海里浮现出了“跑分”两个字,原来所谓的“兼职”是这种违法犯罪的事,但舍不得对方许诺的报酬,犹豫之下,蔡某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照做了。
很快,蔡某便抢到数千元的红包,并按照之前的约定,自己留下4个点的“佣金”,他算了算,一天竟然能挣四五百块,这样下来月入破万也并不是难事,如此“不劳而获”的赚钱方式让他暗自窃喜。
蔡某沉浸在“抢红包”赚钱的甜头里,一收到“口令”就意味着“工资”到账,渐渐地,蔡某开始不满足于此。他找到上家称自己可以召集一些进群抢红包的朋友,由他来做“群主”发号施令,待所有人抢完红包后,蔡某将除去“佣金”的钱款汇总给上家。
对方则表示,蔡某在“上交”余款时,需要下载特殊的软件,将资金兑换成虚拟货币再转至专门账户,蔡某可以拿到更多报酬。收到上家发来“升级版”的“跑分”指示,虽然更加笃定对方在做违法的事,但是为了钱,他决定继续操作。
红包里的钱来源到底是谁呢?周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今年2月,周先生和网友在群聊内交流投资理财方面的心得,谈及虚拟货币时,对方向周先生推荐了一款专门用来投资的App。接着,周先生在其声称“回报快”“收益高”的诱惑下,逐步在App中充值9000余元,待到周先生要求提现时,却发现无法操作,意识到被骗后,遂报警。
经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蔡某,原来蔡某等人抢的红包均是源于上游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资金。今年4月,蔡某及其团伙悉数落网。
【检察官提醒】
《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轻松”且“高薪”的工作,背后暗藏的可能是违法犯罪的陷阱,诸如利用微信、支付宝等“抢红包”,或提供网上银行的登录密码、刷脸识别等,帮助上游犯罪转账。检察官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将银行账户、支付密码等提供给他人以谋取利益,切莫为了贪图挣快钱让自己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