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他不是医生,却挽救了一个个濒临死亡的企业;他不是建筑师,却为优化营商环境搭建了一座座法治桥梁。他就是虞增鑫,被誉为破产审判领域的“杏林妙手”,用法律的力量帮助企业从困境中找到新生。
虞增鑫从2011年投身商事审判,2014年起一直扎根于破产案件这一复杂且棘手的领域。他审理过百余件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化解了无数矛盾纠纷,用法律和人情温暖了那些身陷泥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他的故事,是兼具司法创新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法官的鲜活写照。
矛盾起点:振兴公司的生死局
“虞法官,您一定要帮帮我们啊!”一个雨后的清晨,几十名振兴公司的员工焦急地站在松江法院门口。他们的代表黄阿姨手里攥着一叠文件,眼中充满了绝望,“公司破产了,我们的集资款全打水漂了,日子没法过了!”
振兴公司曾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合金材料制造企业,拥有几十项专利,产品一度畅销海外。然而,盲目扩张使资金链断裂,债务迅速堆积,公司不仅拖欠银行和外部企业的债务,还向员工集资3000万元以“渡过难关”。最终,这家公司依然倒在了破产的命运之下。
“老板病倒了,公司没钱了,我们怎么办?”员工中一位李大叔急得直抹眼泪,“我和妻子都投了钱,现在连儿子的学费都没着落。”黄阿姨更是动情,她卷起衣袖,露出因无法负担高昂医疗费而留下的“别针缝合”伤口,“我所有的钱都在这里了,连治病的钱都没了!无法用‘拉链式缝合’,每到天气变化,伤口就痛痒难耐”。
面对困境,虞增鑫没有退缩。他接待了员工代表,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他语气坚定:“振兴公司确实符合破产条件,但我向你们承诺,法院会尽全力找到一个最大限度保障大家利益的解决方案。请相信我们,也给我一点时间。”
破解困局:一次“以空间换时间”的创新探索
振兴公司的破产清算是个棘手的难题:企业资不抵债,普通债权的员工集资款几乎无望受偿。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为这些普通债权人争取权益?虞增鑫敏锐地捕捉到了突破点——资产管理公司。
振兴公司的主要资产是抵押给金融机构的房产,而相应债权连同抵押权金融机构已经作为坏账处理给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虞增鑫经过仔细研判,发现资产管理公司将从这笔抵押债权中获得丰厚回报,完全有能力从优先受偿范围内拨出一部分资金补偿员工。
接下来的日子,虞增鑫奔波于资产管理公司和员工之间,提出了“以空间换时间”的解决方案。经过多轮磋商,引入“对赌”形式,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若资产管理公司能在半年内实现抵押权,回收债权,将支付员工补偿款3000万元;超过半年但在一年内完成,补偿款降至2000万元。
“这笔钱是大家的救命钱!”协议签订后,黄阿姨热泪盈眶,“虞法官,您真是为我们撑起了一片天”。最终,在员工的通力配合下,振兴公司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公司房产得以处置,员工的利益也实现了最大化保障。
优化市场:揭开“三胞胎”企业谜局
除化解单一企业的破产危机,虞增鑫还致力于清理“僵尸企业”,为市场腾挪空间。他处理过三家铝业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的案件,这三家公司欠债3亿余元,涉职工债权人500多人,企业财产、人员、经营高度混同,宛如连体“三胞胎”。
“如果分别清算,债权人之间的争夺将无休无止。”虞增鑫适用了“实质合并破产”的解决思路,将三家公司视为一个整体处理,从而大幅提升破产清算的效率和公平性。
这一处理方式不仅避免了资源浪费,还让债权人的受偿率显著提升,尤其是职工债权的受偿率高达100%,普通债权的受偿率也达近2%。该案例为清理市场中的不良企业提供了司法路径。
重整企业:从灰烬中重生的奇迹
在虞增鑫的眼中,破产并不是企业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一次成功的重整,就像为奄奄一息的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
2018年,松江法院受理了一家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欠债3200万元,名下唯一资产是一处价值2000万元的厂房,即使拍卖清算,扣除交易税费,也只能覆盖部分债务,债权人普遍不满。
“如果拍卖只能让大家失望,为何不试试让企业重整?”在多次尝试引入外部投资人失败后,虞增鑫想到相对外部投资人,企业债权人对企业更为了解,利益更具一致性,故建议最大的两家债权人出资进行重整,以部分债权换取企业股权,同时保留核心资产,帮助企业恢复运营。两家债权人与公司股东方、其他债权人经过几轮谈判,最终接受了虞增鑫的方案,达成重整协议。
通过这一创新性解决方案,这家公司成功脱离破产程序,不仅重回运营轨道,多数债权人实现近100%的清偿率,也为原股东方保留部分股权,可以带来长期收益。
建章立制:推动破产审判制度革新
虞增鑫的努力不仅仅局限于具体案件,他还在推动破产审判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意识到,破产案件的核心难题在于管理人遴选、程序效率和财产处置,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重整与清算质量。
他积极探索、实践“破产案件批量指定管理人”的模式,通过集中遴选管理人,大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提高了案件处理的效率。他主导总结的“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经验,为全国法院树立了标杆。
此外,虞增鑫倡导在破产审判中引入府院联动机制。他认为,破产审判不仅是司法行为,也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通过与地方政府的协调,他成功推动多起涉及拆迁补偿和资产重整的案件,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的社会效果。
法治担当:每个案件都是难题,他能找到最优解
在办理破产案件时,虞增鑫始终秉持着为民为企的理念,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他深知企业破产对员工、债权人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因此,他将每一个破产案件都看作一道难题,总是力求找到平衡点,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减少对企业和员工的负面影响。
他喜欢用“解题”来形容自己的工作:“每个案件的答案就在各方利益之间,只有充分考虑事实、法律和人情,才能找到最优解。”而这一切都来自于他为民为企的担当情怀。
振兴公司案解决后,黄阿姨在补偿款到账后特地来到法院对他说:“虞法官,我们曾以为法院只会冷冰冰地讲法律,但您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
每一次判决,虞增鑫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的温度和公正。他说:“破产审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化解矛盾,更在于帮助社会找到希望。”
从处理复杂的破产案件到推动破产制度的完善,虞增鑫一直用行动诠释着法治的力量。他不仅帮助企业找到新生之路,也通过创新和担当,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不可替代的智慧。
他的每一次判决,都是对公平和正义的坚守。他说:“破产审判看似冷峻,但背后有温度,它关乎市场的活力,也关乎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这位司法“工匠”,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也荣获了上海市营商环境先进工作者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