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孙晓光 记者 徐荔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然而,有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不熟悉相关政策、急于提取公积金的心理,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近日,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名利用住房公积金,动“歪脑筋”的男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提取公积金要付手续费?
2023年11月14日,家住奉贤区的程先生看到某金店店主朱某的朋友圈更新——可以代办公积金提取。彼时,程先生手头正紧,想到公积金账户有可用资金,就主动联系对方。朱某说如果加急办理,手续费要收三成,正常办理则收一成。程先生想从公积金账户提取3.4万元,经过商量,朱某同意以2700元的手续费帮程先生办理,并约定半个月后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然而,程先生提供了公积金账户信息后,朱某却说他的情况有点特殊,要增加手续费4000元,程先生依言转账。不久,程先生问起进度,朱某称朋友没能帮程先生办成功,但他可以通过叔叔公司的相关人员再试试。不过,朱某表示这样一来就要增加手续费3500元,程先生同意并付款。几天后,朱某又向程先生收取了担保费3000元。
同年12月22日,朱某告诉程先生,他的账户信息不符合提取条件,需要找人在后台修改,要程先生支付操作费870元。此外,公司提取个人账户的钱需要额外“验资”,还需要9000元。这次程先生有所迟疑,朱某便发去了他与叔叔公司相关人员的聊天记录及账号名片,以此打消程先生的疑虑,还让程先生添加对方为好友,把钱转到指定账户。
不久后,朱某打电话告诉程先生,他有漏交公积金的情况,需要补交后才能“正式提取”。程先生又相信这番说辞,根据朱某的要求转账1.29万元。后来,朱某叔叔公司的相关人员又以各种事由一再向程先生收取“额外”费用。
“手续费”都进了他的口袋
2024年1月18日,几经波折,补交了各种费用后,程先生要提取的3.4万元仍未到账。他想要咨询朱某叔叔公司的相关人员,然而语音电话接通后,传来的竟是朱某的声音。程先生惊觉被骗,随即报案。
今年5月30日,朱某被警方抓获。到案后,朱某交代,其实提取公积金不需要手续费,正常缴纳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市民本人就可以线上操作。他就是抓住程先生不懂相关政策又着急提取的心理,编造理由骗取钱财,所谓的手续费、验证费等都是落入朱某自己口袋的“好处费”。他登录程先生的公积金账户后,发现程先生不符合相关政策,根本无法提取公积金,他索性就不断拖延,直至案发。其间,朱某还通过改变昵称和头像,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乔装”为所谓朋友、叔叔公司相关人员等账号,虚构各种理由,伪造聊天记录,不断追加提取费用。而除了程先生,他还骗了其他多位被害人。
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犯罪嫌疑人朱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能代理提取公积金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9万余元。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涉嫌构成诈骗罪。经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
检察官提醒,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官方服务平台查询相关政策及服务信息,或前往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等正规渠道咨询办理相关业务。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广告,以免被“黑中介”或不法分子无端收取高额“手续费”,造成财产损失、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