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重点

打维权旗号“广撒网”,诉讼产业链下暗藏虚假诉讼

“碰瓷式”图片维权涌现,法院态度来了

陈颖婷

本文字数:3205

市面上常见的小黄鸭 资料图片

  □  首席记者  陈颖婷

  小黄鸭的简单插画在短短半年间在一家基层法院引发了700多起诉讼;而一枚腌制生姜的照片就将数百个平台商户告上了法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样的图片维权诉讼在基层法院大量存在,他们以维护图片版权为由,将众多的个人和公司、单位起诉至法院。这些涉诉的图片作品往往独创性不高,诉讼标的也不高,但权利人却打着维权的旗号“广撒网”,大肆提起维权诉讼。

  日前,记者从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市域社会治理视角下涉平台图片类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共治白皮书及案例发布会上获悉,涉平台图片类著作权纠纷起诉量达50件的原告仅占全部原告数量的5.5%,但此类原告共计提起的纠纷数量占全部纠纷的一半以上。更有甚者这类图片广撒网式维权的漩涡之下,还暗藏虚假诉讼的“暗流”,部分律师参与其中,弄虚作假。甚至有专门知产维权公司向权利人收购被侵权图片作品版权,再以自身名义提起大量诉讼获取利润。

  这种“碰瓷式”维权法院如何认定?又该如何破解?记者近日走进长宁区人民法院。

  小黄鸭简笔画勾起700多起诉讼

  圆圆的脑袋、嘴巴宽大扁平、黄橙色外观……1948年,在那个版权意识淡薄的年代,香港玩具实业家林良添制作出了最初的橡皮鸭玩具。此后这只橡皮鸭子被销往世界各地,成为了无数孩子的浴室玩具。尽管如此,目前也没有一个品牌能够毫无争议地认领这个IP。但很多人根据小黄鸭的外形进行了“二创”,太原市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该公司以两只并排小黄鸭的形象绘制了一幅简笔画。

  自2023年8月起,该公司以某平台内的经营者擅自在商品链接中使用其美术作品,侵害该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以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商家)为共同被告向长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要求平台向其披露商家的相关数据信息。截至2024年2月,该公司以同类型作品陆续提起的纠纷量已超700起。审理中,长宁法院发现原告诉请的作品独创性较低,倾向于在诉前调解阶段以较低金额和解,但怠于参加诉讼,造成司法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对此,长宁法院立案庭在诉前调解阶段通过向作为共同被告的平台发送《纠纷预警及提示》并附案件清单及起诉材料,针对该公司所主张的美术作品进行在先作品排查,发现涉诉的小黄鸭图片最早是在2015年被上传到一个不太知名的图库中。但小黄鸭形象此前已在网络大量存在,早于原告权利登记的创作时间,且涉诉的小黄鸭构图非常简单,也没有任何背景元素,独创性偏低。在收到检索结果和答辩意见后,立案庭第一时间联合调解组织共同约谈原告代理人,要求其就案件所涉全部作品的权属情况逐一进行自查,向其释明权利作品如存在在先作品,或采用公有领域元素较多且造型简单,案件可能存在诉讼风险。该公司代理人在完成核查后,向法院提交了全部案件的不起诉申请或撤诉申请。

  上述案件并非个案。彭某是一组内容为腌制生姜的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该组作品的主体元素为腌制生姜片,背景均为纯黑色,彭某就其中5幅作品单独申请了版权登记证书,并向长宁法院提起了400余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被告均为电商平台售卖腌制生姜的自然人或腌制调味品的个体工商户。这些商户在其经营的网店商品链接中使用了这些生姜的图片。彭某起诉的每个案件的诉请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但记者了解到,在调解阶段,即使被告仅愿支付较低的金额,彭某也同意调解;一旦进入诉讼阶段,彭某则不缴纳受理费亦不参加庭审,其获利的意图较为明显。

  经统计,2023年4月至2024年10月,长宁法院受理的知产纠纷中起诉量居前5%的权利人所提起的纠纷数量占全部纠纷的50%以上。

  诉讼产业链下暗藏虚假诉讼

  在利益的驱使下,不但图片的著作权人扬起了维权的旗帜,还有部分律师也四处收罗权利人授权用以维权,甚至不惜弄虚作假。

  自2023年10月起,某公司以某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商家)在未经原告合法授权许可情况下,擅自在该平台内以低廉的价格出售侵犯原告著作权的商品为由,以平台企业和商家为共同被告,向长宁法院提起了43起诉讼,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然而在立案登记及先行调解过程中,法院发现原告代理律师提交的委托材料在用印签章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经进一步筛查发现,此类现象并非偶发。在类似的图片纠纷中,有的材料上签字不一致,如同一原告将其案件委托予数个代理人分别提起诉讼时,起诉状中的原告签名差异较大,存在伪造原告签名嫌疑。还有部分案件中,诉讼文件出现用印不规范的现象。如部分代理人将当事人签章置于起诉状末页并在后续案件中直接复用该页。还有部分代理人在不同案件中提交的所函中,律所章或形状、位置完全相同或大小不一等,有伪造电子印章之嫌。

  针对上述乱象,法院立案庭会同调解组织就已受理的批类维权的知产纠纷启动治理。通过排查并在掌握相关线索后逐个约谈、告诫相关律师故意提交瑕疵材料甚至伪造材料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引导律师正确认识诉讼活动的严肃性并依法理性行使诉权。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上述43起纠纷在内的约700件存疑案件的代理律师主动向法院递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

  法官表示,在批类维权的知产纠纷中,委托材料瑕疵与批类维权现象存在紧密联系。部分诉讼参与人为减轻自身工作量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尝试利用网上立案申请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的空子,制作并提交不合规的委托材料。此种行为不仅违背基本职业道德,亦破坏了司法活动正常秩序。长宁法院立案庭严把关口,着重审查此类纠纷的委托代理手续,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依法诚信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

  向平台企业制发预警及治理建议40余份

  根据白皮书分析,图片维权案件频发,其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部分权利人难以通过正常渠道实现作品的经济价值,转而寻求“商业维权”。即向平台企业所在地法院大量起诉侵权商家和平台企业,积少成多,谋取累计远超图片作品本身市场价值的赔偿金额,实现“以诉代卖”。部分权利人为最大化压缩维权成本,在诉前调解阶段中可接受较低的和解金额,但怠于参与诉讼,以避免产生支出。行业中存在律师主动发掘侵权线索,联系相关权利人,承诺为其提供全流程包办维权服务、垫付维权成本,待获得赔偿金后再与权利人分成的现象。甚至有专门知产维权公司向权利人收购被侵权图片作品版权,再以自身名义提起大量诉讼获取利润。

  2024年以来,针对图片类著作权侵权现象中的典型个案和类型化纠纷分别向平台企业制发风险提示预警和治理建议合计40余份。其中,针对知产权利人一次性起诉众多纠纷的现象,向平台企业推送《纠纷预警及提示》,提醒平台企业扩大核查范围并根据核查情况采取断开链接、通知下架等必要措施。截至2024年10月,平台企业筛查出12000余件可能涉嫌侵权的商品,向4000余商家发送站内信提醒其自查自纠。今年二季度,实现涉平台知产纠纷收案量环比下降约43.9%。

  在采访中,法官强调,图片的独创性是此类案件胜诉的关键所在。长宁法院根据案涉作品类型进行分类施策。对于权利作品知名度高、权属清晰、侵权情节明显的纠纷,以严格公正司法树立鲜明导向,加强对创新创造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从严惩治侵权假冒。而对于独创性较低、来源不明的作品,在纠纷化解过程中,长宁法院主动跨前一步,有效借助平台在大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方面的优势进行在先作品检索,协助法官提前排摸是否存在冒用他人权利作品进行维权情形。后续通过预警提示、技术赋能、释法明理等手段,引导权利人诚信维权,有效提升了动态治理和数助治理效能,避免了程序空转,节约了司法资源。

  据悉,长宁已经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长宁法院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人和批类诉讼管理台账,为区知识产权局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提供裁量依据,通过数据库督促平台企业落实平台责任,做好平台内在库侵权人的监管工作,做深做实涉平台知产纠纷源头治理。目前已完成2022及2023年度知识产权侵权人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及更新,并向区知识产权局提供上述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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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重点 A02“碰瓷式”图片维权涌现,法院态度来了 陈颖婷2024-12-24 2 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