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投诉调查

4S店停业关门 “原班人马”竟未获授权?

章炜

本文字数:2206

  □记者  章炜

  近期,部分传统车企4S店停业或闭店的消息引发关注。门店关闭后,车主维修保养、赠送的优惠券等相关权益如何保障?近日,雪铁龙车主袁小姐向《上海法治报》反映,由于原来一直做保养的4S店停业,她去“官方”短信中指定的新门店做保养,花了1000多元换的新电瓶却出了故障,打电话给东风雪铁龙总部反映,发现“指定的新门店”竟未获得品牌授权。

  新电瓶时好时坏

  袁小姐是东风雪铁龙C4L的车主,几年来,她的车一直在位于浦东金桥的瑞丰东风雪铁龙4S店接受保养。近期,她收到4S店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大致为:由于门店将关闭,请车主去康凌路上的海博修理公司进行保养。“持有我司储值卡用户,可选择到海博修理公司接受服务,也可选择退卡,全额退还充值剩余部分,原赠送部分予以扣除。其他卡券(购车、活动、续保等赠送部分)请至海博修理公司接受服务。”

  袁小姐说,原本4S店就在公司附近,做保养很方便,她还办理了储值卡,卡里还剩1400多元。11月11日,她依照短信提示,驱车近17公里去海博修理公司做保养。“比之前远不说,那边门面也很小,就看到一个师傅。”当天,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除了常规保养,她还为爱车更换了电瓶。“老电瓶本来没什么问题,他们说三年要换一次,我禁不住劝说就换了。”没想到,更换后,新电瓶启停模式运行不正常。发现问题后,她立刻找到工作人员反馈,工作人员表示,“多开开会好。”

  将信将疑的袁女士又开了几天,发现启停模式还是时好时坏。她再次找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新电瓶有质保,没有问题,还给她提供了一张截图,上面显示车辆启停模式失效的10种情形,包括“电量低于70%、方向盘角度大于30度、车辆停放有坡度”等,让她自查排除故障。“我以前一直在原来的4S店做保养,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这次配件会不会有什么猫腻?”感觉到不对劲的袁小姐打电话给东风雪铁龙总部,工作人员表示,这家修理店不是他们的店,该地址的保养服务并没有得到授权。袁小姐说,在与修理店反复协商的过程中,启停模式彻底失灵。

  记者从结算单上看到,当日,袁小姐总共花费1796元,材料费为1571元,其中电瓶为1180元。用完储值卡里面的钱之后,袁小姐又支付了320元现金。“按4S店的标准收费,却未提供与之相当的服务,也未获得官方授权,提供的配件能保证是原装的吗?”袁小姐质疑。

  “我们是原班人马”

  记者近日联系原4S店,工作人员表示,瑞丰店的确关闭了。老客户如果想用储值卡里的钱,只能到海博店保养。当记者问海博店与瑞丰店的关联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原班人马,相当于瑞丰店搬过来了,客服部门、技术人员都是原来的。”

  记者查询到,今年7月份,瑞丰公司发布了一份停业通告,通告称,对于原有客户,公司将做好相关的后续承接服务。“2024年8月23日后可以到我司上级公司海博出租指定下属单位‘上海海博车辆修理有限公司’接受车辆维保等服务,我司也会安排服务及技术人员及相关车型配件平移至海博修理公司,为客户继续提供车辆维保及售后服务。”

  “这不是我们的店,建议消费者找门店协商退款或者换新配件。”东风雪铁龙客服人员近日告诉记者,目前上海地区雪铁龙的4S店有三家,分布在浦东、青浦、闵行等地,地址名录中并无康凌路的这家海博修理店。但该工作人员强调,由于各家门店都是独立经营的,车主在门店购买的相关保养服务或赠送类权益,只能与门店进行沟通协调。

  经过近一个月的沟通和协商,近日,海博修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基于袁小姐的反馈,将派师傅上门为袁小姐的爱车更换新电瓶。记者近日从袁小姐处了解到,新门店已经如约上门为她更换了电瓶。袁小姐注意到,前后两次更换的电瓶品牌、型号并不相同。目前新的电瓶功能一切正常,再无启停模式故障问题。

  记者了解到,近期,多家4S店宣布倒闭,部分消费者面临维权难问题。记者从互联网平台看到,广东东莞一名宝马车主表示,原来的4S门店关门后,承接门店有近30公里之遥,剩下的七次保养也从免费变成收费,承接门店表示可以打“五五折”。有车主担心承接门店同样有风险,主张退款维权,但商家均表示,无法满足退费诉求。

  律师说法

  车企是否提供相应的替代服务,要看具体情况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王瑞鹏律师认为,4S店停业或闭店时,未做妥善安排会导致相关消费者的权益受损。通常来说,消费者与4S店建立的是汽车保养服务合同,4S店理应当严格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现在由于4S店停业或闭店导致无法继续提供原有品质的服务,消费者有权依据《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因4S店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要求解除合同,并在合同解除的同时,要求4S店退还未消费的预充值金额、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等。

  除此以外,如果4S店停业或闭店时,将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的义务转让予其他修理公司,消费者有权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即便消费者同意接受其他公司的替代服务,4S店也应确保所安排的其他公司提供的服务保质保量,否则消费者依然有权要求4S店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至于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车企来承接相关的服务义务,这需要看当初消费者在购车时,车企有无对消费者做出过相应的承诺。如果没有,则消费者无权要求车企来承担4S店的义务。当然,也有车企会基于对品牌价值的保护,在4S店停业或闭店时对消费者做出服务承诺,这种事后的承诺对车企发生效力,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可要求车企提供相应的替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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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投诉调查 B084S店停业关门 “原班人马”竟未获授权? 章炜2024-12-24 2 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