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网恋三年 “情种”变“冤种”

已婚女子以恋爱之名诈骗百万元

陈颖婷/陈韵洁/潘颖

本文字数:1392

  □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韵洁  潘颖

  一男子网恋三年,“借”出上百万元,最后发现对方竟是有夫之妇,一切都是精心设计的甜蜜骗局。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件婚恋诈骗案件。

  步步沦陷:网络邂逅“真爱”

  一天深夜,王强偶然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李梅的微信,但两人并未有过多联系。2021年5月,王强刷朋友圈时看到李梅发布的一条动态,照片里李梅倚靠在一辆豪车旁,妆容精致,身材火辣,瞬间吸引了王强的注意。

  于是,王强主动找话题与李梅互动起来,得知她目前单身,自己创业经营公司,月收入四百多万元,名下有昂贵的房、车等资产。在之后的暧昧聊天中,王强愈发迷恋网络另一端的李梅,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在李梅又一次试探性地向他抛出橄榄枝后,王强迫不及待与她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恋爱之初,王强对女友李梅的要求总是有求必应。听说李梅经营的公司遭遇经济困难,需要借钱周转,王强二话不说先给她转账10万元救急。之后三年间,李梅又以自己生病、母亲生病、爷爷奶奶生病去世、还网贷等多种理由,陆续向王强“借”了140多万元。王强为了在“真爱”面前维护良好形象,几乎掏空了自己的积蓄,甚至自己借贷,再将钱转借给女友。

  在这期间,王强也曾问过李梅还钱的事。可每当谈到还钱,李梅总是泪眼汪汪地哀求他:“别人都帮不了我,我只有你了。”王强虽然心存疑惑,但面对楚楚可怜的女友总会心软,出于对李梅的爱和信任,还钱的事最后都不了了之。

  直到2024年4月,王强借的一笔贷款到期了,不得不尽快还债,可他身上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联系李梅还钱。对于王强提出的还钱请求,李梅总是转移话题或推诿敷衍,到后来甚至失联了。王强这才怀疑李梅之前向他借钱的理由都是虚构的,于是报警。

  揭穿谎言:“情种”变“冤种”

  “他人好说话,也好骗。我说什么他都会信。”王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对女友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但在女友口中,自己竟是个容易上当受骗的“取款机”。与自己网恋三年的女友,不仅是有夫之妇,还育有一个十几岁的孩子。

  事实上,李梅“借”钱的理由都是她编造的,收到的钱款均已被其用于归还网贷及个人消费。2024年7月,李梅被民警抓获。案发后,在家属的帮助下,李梅向王强退赔了30万元并取得谅解。

  王强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2024年3月,李梅以开店装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在交友软件上结识的小华“借款”8.7万元,并表示次日就会还款。

  因李梅的朋友圈中多次提及豪车并常有在外地旅游的动态,其穿着打扮也都是奢侈品牌,小华认为李梅是个“富二代”,具有还款的经济实力,便将钱转给对方。不料,事后李梅却以帮朋友治病、自己生病、要处理手头的民事诉讼案件等为由一直拖延。经小华多次催讨,李梅仅归还1万元。2024年8月,得知李梅已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小华至公安派出所提供了自己受骗的相关材料。

  经审查,李梅营造自己单身,名下有房、车等资产的形象与王强发展情侣关系,虚构自己生病、母亲生病等理由,总计骗取149万余元;李梅虚构经济实力获得小华信任,骗取对方8.7万元,扣除其案发前已归还的1万元,尚余7.7万元未归还。

  李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5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经松江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梅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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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网恋三年 “情种”变“冤种” 陈颖婷/陈韵洁/潘颖2025-02-25 2 2025年02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