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韵怡
本报讯30多年前,弟弟沈某用哥哥沈某才的名义进行结婚登记,但哥哥并不知情。后来,这一举动也给弟弟沈某的生活带来诸多困扰。近日,沈某女儿将一面锦旗赠送至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官帮助其父亲沈某撤销错误婚姻登记表示感谢。
1991年1月,顾某未婚先孕,丈夫沈某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遂在母亲授意下,以哥哥沈某才的名义,与顾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哥哥沈某才对此毫不知情。2002年10月,哥哥沈某才想要与唐某在宝山区登记结婚。因当时的婚姻登记信息化程度较低,相关行政机关未发现沈某才之前与顾某的婚姻登记情况,为其与唐某办理了结婚证。但这一冒名顶替的结婚登记记录给沈某夫妇带来诸多生活不便。2024年10月,沈某女儿向检察机关求助,想要申请撤销其父母原来错误的婚姻登记。
依法受理案件后,宝山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前往沈某结婚所在地调查相关事实,并到相关行政机关调取相关婚姻登记信息。经工作人员查询,沈某才确实存在两个结婚登记信息,其中一个婚姻登记中的照片为顾某与沈某的照片,确实存在冒名顶替的情况。为进一步查证事实,宝山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与行政机关代表、案件当事人共同参加公开听证。
根据公开听证的意见和结果,宝山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的同时,加强婚姻登记审查工作,仔细核查办理婚姻登记人员身份信息,避免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情况;同时加快婚姻登记信息网络建设,便于登记机关能够通过婚姻登记系统全面掌握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状况。
2月10日,在撤销婚姻登记当天,沈某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和自己的哥哥进行了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