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孙晓光
本报讯 男子赌博后输光身家,深陷泥潭的他却并未收手,而是选择侵吞货款、诈骗客户,最终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近日,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销售员曹某因职务侵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冯先生因公司业务往来与广业公司(化名)曹某熟悉。2023年5月,曹某告诉冯先生,广业公司准备在闵行开一个分仓,自己是合伙人,想找冯先生投资。在签完加盖公章合同后,冯先生陆续向曹某的“分仓”注资10万元,然而,说好的收益未见,曹某也失联了。同年9月,冯先生找到广业公司询问情况,才知道自己被骗。与此同时,广业公司查账发现,此前由曹某经手的货款一直没有回款。2023年10月,冯先生和广业公司到派出所报案。
2024年5月中旬,民警在广东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曹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开始我工作挺认真的,直到2023年1月在手机上赌博,把积蓄都搭进去了,因此就动了歪脑筋……”据曹某供述,已经深陷赌博泥潭的他,凭借之前积累的客户信任,编造公司开设分仓急需投资的信息,骗来马先生这笔“投资款”用于赌博。此后,曹某又将公司6万元货款输完。
经查,2023年5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曹某担任销售员期间,利用经手货款的职务便利,私自收取公司客户货款不入账并用于赌博挥霍,共计6万余元。2023年5月,曹某虚构广业公司合伙人身份,谎称公司将开设分厂,伪造投资协议并偷盖公司公章,骗取被害人李某投资款10万元用于赌博挥霍。
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曹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曹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曹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6万余元,退赔被害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