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多元解纷

找朋友买监控电脑主机收了预付款迟迟不发货

经耐心调解,一方答应分期退货款

章炜

本文字数:1446

  □  记者  章炜

  2024年6月,基于对朋友的信任,老张与老李签订协议,向老李采购价值12万余元的监控电脑主机以及安装和一年的维保服务,谁知老张支付了3万多元的预付款之后,对方迟迟不肯发货。解除协议后,老李一直不退预付款,电话不接,发信息也不回,老张一气之下将对方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将此案件委托给了金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

  电脑是公司卖的

  与自己毫无关系?

  调委会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便指派专职调解员进行调处。经了解,2024年6月,老张与老李签订《销售协议》。合同约定,老张向老李采购监控电脑主机两套,并提供安装及一年的维保服务,合同总价为12万余元。同时,合同还约定老张向老李支付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货款在老张调试设备验收合格后,老张支付剩余货款。

  合同签订后,老张依照约定向老李支付合同预付款37177.8元,但多次催促,老李迟迟未依照合同约定向老张交付货物。老张迫于无奈,通知老李解除销售协议,老李也予以确认解除销售协议,承诺在2024年12月20日向老张返还预付款。此后,老张多次催要,老李一直拒不支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不断激化。

  调解当天,老张一开始拒绝沟通,他表示,要把老李告上法庭,让他身败名裂。经过调解员的安慰和引导,老张情绪才缓和下来,逐渐吐露心声,表示当初自己基于对老李的信任,才找到老李采购电脑,可老李却辜负自己的信任,迟迟不肯发货。即便如此,老张看在和老李关系不错的份上,没有要求老李承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过错,而是协商解除了合同,并给了他一个多月时间返还合同预付款。可距离双方约定的时间过去三个多月后,老李仍不肯退还预付货款,其间不肯接电话,发信息也不回,老张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解时,老李态度很强硬,表示电脑是为公司销售的,与他没有关系,让老张找公司去要钱。老张听了老李的说辞后,表示自己是跟老李签订了《销售协议》,和老李所说的公司从来没联系过,预付款也是打给了老李。

  双方达成一致

  欠款方分期退

  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法分别进行沟通。调解员告诉老李,销售协议是老李和老张双方签订的,老李也没有证据证明该销售协议是公司授权委托他和老张签订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老李理应作为卖方承担相应义务。同时,调解员告诉老李,老张是基于信任,才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与他签订供货合同,因此要珍惜这份友情。

  经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老李也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答应退还预付货款,但老李表示目前经济困难,难以一次性偿还全部预付款。调解员劝说老张要考虑老李的实际情况,一次性退还货款较为困难,按期偿还货款更为适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老李确认尚欠老张货款37177.8元,分三个月付清;如老李未能按期足额履行款项,须另行支付违约金3600元,且老张有权就违约金及未履行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此,双方握手言和。后经调解员回访,双方均表示已履行完毕调解协议。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前调解既为双方节约时间成本,降低诉讼成本,也最大程度缓和了双方矛盾。调解员通过准确把握双方的核心利益,及时引用《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阐明老李应该承担的责任,有效打破调解僵局,随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达成一致。这里也要强调,交易双方应该诚实守信、遵守承诺,在签订契约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一旦签订就应该认真履行。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4找朋友买监控电脑主机收了预付款迟迟不发货 章炜2025-03-04 2 2025年03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