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多元解纷

房子让给儿子结婚,老父亲竟“无家可归”了?

“三所联动”促老年人精神赡养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章炜

本文字数:1308

  □  记者  章炜

  “我是房屋产权人,为什么不能搬回来住?”一套五十几平方米的二室一厅住房内,老黄和小黄父子俩已经多次为居住问题吵得不可开交。通过“三所联动”机制,宝山区吴淞街道圆满化解了该起由居住权争议引发的老年人精神赡养纠纷。

  经了解,父子俩原来一直居住在这套二室一厅的房屋内,老黄离异后再婚。去年,儿子结婚,老黄决定将这套房屋给儿子用作婚房,老夫妻俩另行居住到妻子的一套房屋内。此后,小夫妻俩将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

  最近,老黄因现有住房要给继女居住,老夫妻俩没有住处,多次找到儿子,要求搬回原来的房子。但小黄的住房面积也不大,父亲和继母搬回来共同居住很不方便。双方因此事争争吵吵、打打闹闹已不下四五次。这天,双方又因发生争执而拨打110报警,眼看老父亲举起锤子砸向门锁,民警一把拦了下来。为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派出所立即联系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启动“三所联动”机制,开展调解工作。

  考虑到双方情绪较为激动,调解人员采取分开谈话方式进行调解。律师先从法理上进行了分析:父亲毕竟是房屋产权人之一,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目前父亲居住不便,儿子拒绝其同住并没有依据。小黄听后无奈地表示,父亲脾气暴躁,此前妻子已经多次因为同住问题与父亲发生矛盾,小夫妻感情也因此受到影响。为解决居住问题,小黄提出让父亲和继母在外租房,他每月补贴父亲一部分房租。

  民警了解状况后,也对老黄进行了劝解:四人同住在仅五十平方米的房屋内确实生活不便,且对刚刚新婚的儿子儿媳也会产生负面影响,砸门锁更是不理智的行为。老黄虽认识到自己言行不当,但仍不接受在外租房的方案。

  看到儿子让步后父亲仍坚持己见,调解员和民警似乎意识到双方的矛盾并非居住权这么简单。经过反复耐心沟通,老黄终于说出实情:儿子长期忽视自己,逢年过节也极少探望,让他产生了怨气,认为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搬回去住只是想让儿子关心自己。

  了解到双方的症结所在,调解员决定充分听取双方诉求,修复父子间的亲情。小黄得知父亲的想法感到有些委屈,因为他每月坚持补贴生活费给父亲,已履行了经济上供养义务,父亲有养老金,生活上并无困难,身体健康也不需要特殊照料。而且因父亲脾气暴躁,偶尔几次探望均发生了不愉快,所以才尽量避免见面。

  律师从法理角度对小黄进行了普法: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不仅包括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还包括精神上慰藉。父亲腾出自己的房屋给子女结婚居住,子女更应当体谅年事已高的父亲,照顾老年人的精神需要。同时,调解员和民警也劝解老黄收敛脾气,耐心对待子女。

  经过多次沟通劝导,双方各自退让一步,最终父子俩达成一致:父亲和继母在外租房居住,小黄每周末带着妻子去看望父亲,也欢迎父亲“常回家看看”。

  

  【案件点评】

  

  赡养老人包括“物质赡养”,也包括“精神赡养”,二者同等重要。在审判实践中,许多老人是赢了赡养官司,输了情感,反而使双方矛盾更为激化。在“三所联动”机制下,调解员、律师、民警相互配合,共商化解良策,让“常回家看看”成为子女发自内心的行为。法理情规则要素的充分调动,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更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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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4房子让给儿子结婚,老父亲竟“无家可归”了? 章炜2025-03-21 2 2025年03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