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学院

遗失声明

本文字数:74

  沈天伦,遗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证件编号为310210491及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工作证,证件编号为沪崇法证字第A0101号,声明作废。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学院 B02遗失声明 2025-05-07 2 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