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茜 施迪
如今,在异常激烈的餐饮竞争中,不少网红餐厅凭借独具匠心的装潢设计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同时,网红餐厅的独特装潢风格也容易遭遇同行的模仿。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餐厅装潢侵权案。
案件回顾>>>
某树餐厅是一家粤菜餐厅,从2020年开始,就用统一设计风格的装潢经营。后续三四年内,陆续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城市开了20多家店。白色的招牌、云幔、墙体、收银台,再配上环绕座位的绿植、统一白衬衫西裤的服务员,形成了独特的整体营业形象。
2023年6月,某树餐厅的经营者发现,膳某公司经营的申某餐厅,从装饰装修到营业用具、营业人员服饰,整个营业形象和某树餐厅高度近似。某树餐厅认为,自己已具备较高知名度。膳某公司作为同行,其行为很容易让消费者搞混,以为两家餐厅有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要求膳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
膳某公司认为,某树餐厅的装潢知名度低,没什么能让人区分服务来源的显著特点,且部分装潢元素在同类餐厅中很常见,消费者也不会搞混,所以己方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普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树餐厅在多地设有门店,经宣传推广,其餐厅装潢已为消费者熟知,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影响力。且该装潢在元素遴选与布局上独具匠心,塑造出极具辨识度的整体视觉形象,配合市场推广中“云上森林”“城市森林”等概念,公众已将此装潢风格与某树餐厅形成强关联。因此,该装潢风格具备区分服务来源的显著功能,受法律保护。此外,从普通消费者视角对膳某餐厅与某树餐厅的装潢,对比发现装潢相似度极高,易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膳某公司作为餐饮从业者,应知某树餐厅装潢的影响力,却未合理避让,主观过错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一审判令膳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某树餐厅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16余万元。该案二审维持了原判。
说法>>>
营业场所的装潢和商标都是企业形象的重要部分,好的装潢能帮企业积累好口碑,提升竞争力。该案主审法官吴大成认为,在判断餐厅装潢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 谁能主张装潢权益?
一般情况下,营业场所的装潢权益归经营者所有。不过现在经营模式丰富多样,有直营、加盟等不同形式。诉讼时,首先得弄清楚原告有没有资格对涉案的装潢主张权益。要是涉及多个经营者,就看谁先使用了这个装潢,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权益冲突。该案中,某树餐厅有四个经营主体一同主张权利,这四个主体相互之间有关联,并且其他某树餐厅的经营者也同意由这四个原告来主张权益,符合法律规定,具备起诉资格。
● 装潢是否“具有一定影响”?
首先,要看市场知名度:判断一个餐厅的装潢有没有知名度,要综合多方面,比如知道的人多不多、开了多久、生意好不好、在哪些地方有店、广告打了多久、力度大不大,还有在哪些平台做推广等等,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其次,必须是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不是餐厅里所有的装潢元素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关键要看该装潢整体有没有让人一眼看到就能联想到这家店的显著特征。有些装修元素在同类型餐厅里很常见,但只要在颜色搭配、空间布局上有自己的创意,和其他元素搭配起来能形成独一无二的风格,就符合法律上的“显著性”。
● 如何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认定被诉装潢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以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从整体视觉效果及各元素的排列组合等方面综合判断被诉装潢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量整体视觉效果、元素的排列组合等因素,看是否会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该案中,膳某餐厅与某树餐厅的装潢,在主要元素的选择与组合上极为相似,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两家餐厅存在关联。膳某公司作为同行业经营者,未能避免使用具有影响力的同业装潢风格,进而造成消费者混淆,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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