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办的“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理论知识体系暨纪念孙国华诞辰100周年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与会专家深入探讨中国自主法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建构路径。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应推陈出新
教育部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重大专项总召集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表示,他回忆了与孙国华教授的渊源,并表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并非推倒重来,而是辩证扬弃、推陈出新。我国现行法学知识体系是众多法学人不懈努力的成果,凝聚着各方智慧。在编写《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手册》时,应以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念为支撑,这些概念和理念可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中国法治实践以及古今中外法典和法学文献中提炼。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严存生以《建构我国自主的法学理论之路——以我国百年来的法学史为分析对象》为题作主旨发言。他回顾了中国法学自主性意识的发展历程,并认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务艰巨,一是要批判性借鉴西学,避免盲目照搬;二是深入研究中国古代法文化,解决其现代化转型难题;三是结合改革开放经验并上升为理论。将三者融合,才能构建特色法律体系,让中国法学屹立世界前列。
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作了题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理论知识体系可能性简析》的发言。他认为,改变西方法理学话语强势地位,实现平等对话具备很大的可能性。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民主法治建设成就,为体系构建提供了良好环境和条件。同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法学理论的进步,如理论积累与创新、国际视野拓宽等,都对体系的构建有所助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舒国滢表示,当下中国在法学领域存在话语逆差,难以在国际舞台有效传播。这一困境的根源,不仅是外部因素,更在于自身创造力不足。若要构建中国法学理论自主知识体系,关键在于提高自身创造力和思考力。期望中国学者能专注于提升学术创造力,改变国际学术话语格局,吸引更多国外同行学习汉语,研究中国法学成果,而非将问题归咎于外部。
应重新确立公权与私权领域的法治原则
华东政法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刘风景以《列宁〈新工厂法〉对“等”字的法理阐释》为题作主旨发言。他表示,新时代构建中国自主法理学知识体系进程中,列宁理论是重要的理论源泉。当前中国法律中存在大量含“等”和“其他”的兜底条款,是执法与法律适用的热点。应重新确立公权与私权领域的法治原则,在权力领域慎用“等”字。同时,在相关立法中也应适度增加“等”字规定,为国家机关服务人民、增进民众福祉提供规范空间。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理论法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作了题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理论体系的本质与诸形式》的发言。他表示,学生时代读到孙国华教授《法是理与力的结合》,深受震撼,认为这一命题带来思想冲击与术语革命,是构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成功尝试。他认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本质上是要实现精神独立自主,改变“西方命题、中国经验”的局面。在构建方法上,他认为这并非单纯的技术或描述性工作,而是思想性作业,需综合运用借鉴、反思、对话等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邵明以《运用治理之道建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为题发言。他认为,国家治理追求良法善治。借鉴“大道至简”的“疏导”理念,在处理保护诉权与遏制虚假诉讼关系时,应明确以保护诉权为主,又从“公正”等价值理念出发,引申出民事诉讼的安定论。 (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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