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律师服务

“瘦身经验”竟是引流“套路”

李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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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打开社交平台,以“减肥”为关键词搜索,瞬间便会弹出数百条诸如“打卡瘦身”“逆袭对比”的图文视频,博主往往以“私信分享”为由,引导用户添加好友。记者调查发现,其中有很多是商家精心设计的引流话术,诱导消费者掉入高价产品推销陷阱。

  引流诱购最后拉黑

  李婷(化名)在某社交平台频繁刷到“月瘦20斤”的瘦身经验分享帖,被“不节食不运动”的宣传语所吸引,添加了所谓“健康管理师”的企业号。对方以“先调理后减脂”为由,推荐套餐并承诺无效退款,心动不已的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购买了产品。

  在服用了一段时间后,李婷发现没有效果,便咨询“健康管理师”,但对方声称需继续购买下一阶段减脂产品,否则会严重反弹,并发送对比图片制造恐慌。“我吓坏了,马上又购买了。”李婷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自己继续服用产品后却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面对质疑,对方坚称是使用不当造成的,并诱导她购买排毒套餐。然而,再次付款后的短短10分钟内,李婷便被拉黑。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在社交平台添加相关账号后,即刻收到大量极具视觉冲击力的瘦身前后对比图,其营销手段与网友之前披露的套路如出一辙:先引流,在社交平台发布夸大对比图减肥帖,吸引用户添加联系方式;再诱购,用“调理减脂”“无效退款”等话术促使消费;再恐吓,以“反弹”“使用不当”为由,诱导购买高价后续产品;最后拉黑,收款后迅速切断联系,或提供虚假线下信息逃避追责。

  维权注意保留证据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红云指出,商家虚假宣传、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了广告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所销售减肥产品含有违禁成分或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损害的,可能违反《刑法》。

  平台作为信息发布和传播的媒介,负有内容审核、信息公示、风险提示、投诉处理等义务。若平台未充分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和广告发布者共同承担因虚假广告造成的损失。与此同时,平台还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对消费者来说,应当如何辨别经验帖的营销套路呢?唐红云建议消费者从几方面提高警惕:一是辨别账号真实性,警惕新注册、低活跃度或单一推荐的营销号;二是理性看待完美效果描述,注意甄别内容雷同的批量虚假帖;三是查证产品资质,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官方渠道查询产品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多平台、多维度比对用户评价。

  若已遭遇消费欺诈,唐红云建议消费者可依循“留证—协商—投诉—举报—诉讼—曝光”的维权路径:及时留存订单信息、聊天记录、产品包装和说明书等全流程证据,与商家协商退款或赔偿;协商无果可向平台投诉、拨打1231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主张赔偿,联合其他受害者发起集体诉讼,并通过合法途径公开曝光,借助舆论压力促使商家解决问题。  (李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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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3“瘦身经验”竟是引流“套路” 李瑞琪2025-07-04 2 2025年07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