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新法讯

三部门联合发布新规推动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

为创业者提供“一单清”办事指引

朱非

本文字数:786

  □  记者  朱非

  近日,人社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以推动高效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纳税人信息确认为抓手,优化经办流程,推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强化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个人创业便利快捷。

  在规范“一次办”服务流程方面,“意见”规定,从创业者视角出发,将个人创业相关的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同步办理,实现“一次办”。对达到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通过“直补快办”方式及时兑现。

  “意见”明确,畅通“一网办”信息系统。对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事项的经办系统和共享数据需求进行梳理摸底,形成可同步办理的事项目录,实现各服务事项“信息共享、及时流转、如期反馈”,为创业者提供业务办理进度通知或查询服务。

  此外,“意见”进一步完善“一站办”联动机制。在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推动将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事项纳入集中办理,联动各部门服务窗口,实现统一受理、一站联办。

  “意见”强调,优化“一张表”申请材料。简化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事项涉及的各项表单材料,优化整合申请材料“一张表”的内容信息,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方通用”。对各服务事项明确必须提交采集的材料和数据,对可以通过跨部门共享或核验方式获取的材料和数据等信息,创业者个人无需重复提交。

  “意见”还明确,编制“一单清”服务指南。逐项明确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责任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形成个人创业“一件事”目录清单。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创业者需求,增加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事项。针对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事项,编制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指南,细化受理条件、办理窗口、经办流程、办结时限、结果反馈等事项,为创业者提供“一单清”办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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