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在天津津门虎对阵成都蓉城的足球比赛中,有球迷辱骂球员韦世豪及其家人,带头辱骂的球迷姜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责令禁止观赛的处罚。律师提醒:大型比赛、演唱会不是法外之地,扰乱秩序情节严重面临“红黄牌”的处罚。
观众“捣乱”时有发生
近年来,在大型比赛、演唱会等活动中,观众扰乱秩序的行为时有发生。
2019年,在中超联赛的一场比赛中,曾有球迷用横幅侮辱一方球员的家属,引发足协介入调查。
2023年,某歌手在安徽合肥举办演唱会时,数名歌迷因为花了1280元买票但位置不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闹演唱会现场,保安被迫采取相关措施。
在今年广东宏远对阵南京同曦的CBA比赛中,有球迷投掷水瓶并对广东队球员出言不逊。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2024年10月29日对阵山西队的比赛中,因现场观众向客队球员及球队席投掷水杯及杂物,南京同曦俱乐部、南京赛区被CBA公司处以严重警告、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5万元、取消竞赛承办单位2024-2025赛季CBA联赛优秀安保奖项评选资格。
治安处罚辅以“黑名单”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赵宝龙向记者介绍,针对骂人和故意闹事行为,如何依法处置,要结合情节轻重来判断。前者取决于骂人的影响范围以及对被骂者造成的实际伤害;后者取决于闹事范围、持续时间、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为首要分子等。这两者通常都是在治安处罚的范围内。
“扔东西砸人则不同,有可能触犯刑法。”赵宝龙说,扔东西砸人是治安处罚中严重的一类行为,其定性关键在于投掷物品的性质(危险性)、投掷的力度和方向(是否针对人或人群密集区)、造成的实际后果(是否受伤、伤情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发泄情绪、针对特定对象还是不计后果)。未达到轻伤害的,是治安处罚;如果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就会涉嫌故意伤害罪。
赵宝龙表示,我国对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的严重情形,已经建立了法定限期禁止观赛的“黑名单”制度。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实践中,为规范球迷行为,维护赛场秩序,体育俱乐部和赛事主办方也会设立惩戒机制,建立内部“黑名单”。通过限制或禁止购买该俱乐部或赛事主办方的比赛门票,以阻止相关人员进入主场或客场观赛。
这一机制旨在警示球迷理性观赛,保障赛事安全有序进行,同时也是俱乐部、赛事主办方履行管理责任的重要手段。
“‘黑名单’可作为治安处罚的补充手段,弥补法律处罚后缺乏长期约束的不足。公示‘黄牌’‘红牌’措施能警示潜在违规者,强化文明参与意识。”(张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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