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的邻居是一位独居的孤老,最近身体每况愈下,需要有人监护。对于这样的老人,依法应当由谁来监护?
【解答】
一般来说,老人应当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等近亲属监护。
对于独居孤老这样的情况,《民法典》也做了规定: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居民委员会联系其近亲属,由法定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
如果确实没有近亲属能担任监护人,也可由民政部门或者居民委员会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来担任老人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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