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律师服务

法律咨询

本文字数:1319

  工伤需要护理  相关费用谁担

  我叔叔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在他住院治疗期间,家属自己花钱请了护理人员。请问相关护理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承担?

  【解答】

  在工伤待遇中,护理费分为两种: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和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派人护理,应当按该定点医疗机构的护工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因此工伤职工出院后,经鉴定需要护理的,应当保留好相关凭证,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

  债务未定期限  能否要求还钱

  我姐夫借了一笔钱给朋友,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现在我姐夫需要用钱,但对方要求满一年后归还。请问我姐夫能否要求他尽快还钱?

  【解答】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此,你姐夫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至于必要的准备时间可以根据对方的还款能力确定,也可以双方协商后确定。

  如果对方在合理时间内仍没有还款,你姐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丈夫擅自赠与  能否要求返还

  我朋友的丈夫有出轨行为,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陆续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方式转款十余万元。

  请问她能否起诉丈夫的出轨对象要回这些擅自转账赠与的钱?

  【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你朋友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受赠方返还财产,如果遭到拒绝可以去法院起诉。

  合同期满离职  咨询补偿标准

  我在目前的公司工作前后已有六年,最初的合同期是三年,后来又续签了三年。现在公司通知我,这次合同期满将不再续签,请问公司届时应支付多少补偿给我?

  【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据此,公司在你合同期满离职时,应当支付你相当于六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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