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毕业季正是求职需求集中释放的时候,网络平台凭借信息量大、操作便捷等特点,成为求职者获取机会的主要渠道。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宝妈等群体社会经验不足、急于赚钱的心理,设下层层陷阱。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青朗·K”网络空间站的检察官们办理的一起“招转培”诈骗案,揭开虚假培训背后的完整犯罪链条。
一场针对求职者的精心围猎
2024年4月,青浦公安分局将一起诈骗案件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据被害人陈述,他们在某热门求职平台被一条“零基础视频剪辑兼职,一单一结,时间灵活”的招聘信息吸引。在添加“招聘专员”后,对方向其推荐高价线上培训课程,声称“只要完成培训,就能对接大量兼职订单”。然而,当学生们支付高额学费后,发现所谓的“精品课程”只是简单的软件操作教程,承诺的“兼职订单”更是从未兑现,想要退费时,对方要么以“已学课程需扣费”为由拒绝,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
经侦查,该案主犯方某某等3人自2022年3月起,先后在浙江等地注册了多家公司,通过租用高档写字楼、统一员工着装等方式营造“正规企业”假象,组建起100余人的诈骗团队。团伙围绕“骗培训费”展开运作:市场部负责在各大求职平台投放虚假广告引流,客服部以“招聘专员”身份与求职者沟通并诱导缴费,培训部则负责录制粗糙的教学视频应付学员,售后部专门处理退费投诉。
他们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大量如“学员张某月入2.3万元”等虚假“接单收益截图”,并声称与数十家传媒公司达成合作,能为学员提供稳定单源。其次,在与求职者沟通时,客服会先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和兼职需求,再针对性地抛出话术:对经济条件有限的学生,强调“分期支付,月供仅需200元,接单后轻松覆盖”;对急于赚钱的待业宝妈,则承诺“培训结束后优先派单,在家就能赚钱带娃两不误”。当学员提出质疑时,他们会发送“学员成功案例”的伪造聊天记录,甚至在学员群里派“假单”,进一步强化骗局的真实性。该团伙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骗取全国20多个省市被害人钱款达3000万余元。
全链条履职,现场抓获嫌疑人167名
面对涉案人数众多、犯罪手法隐蔽、跨区域作案等复杂情况,检察官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审查证据。为及时锁定案件电子证据,今年3月20日,检察官与公安干警一同赶赴浙江省杭州市,全程参与诈骗窝点的捣毁行动,现场抓获167名嫌疑人。在查看和分析涉案现场、主要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笔录等相关证据后,检察官就对各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证据收集、提取、固定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部分嫌疑人试图通过“不知情”“未获利”等理由逃避责任。检察官通过对聊天记录、涉案手机等载体、嫌疑人收取工资的银行卡等关键证据进行地毯式搜集及针对性挖掘,从证据源头对嫌疑人的无罪辩解予以精准打击。
鉴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层级分明,检察官们通过分析团伙运作模式和人员分级分工,精准区分各成员的刑事责任。青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方某某等28人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判处3年及3年以下的,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50万元至3万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
这类骗局通常以“高薪低门槛”为诱饵,通过虚假承诺将“招聘”转化为“卖培训”,再以“培训贷”套牢求职者,本质是披着就业外衣的诈骗行为。
本案中从法律层面来看,主观上,方某某等人成立公司的目的就是骗取培训费,且从未向学员提供真实兼职订单,可直接认定其“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其虚构“有大量兼职订单”“培训后包接单”等事实,隐瞒“公司无实际业务”“课程质量低劣”等真相,诱骗被害人支付高额费用,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团伙诈骗总额达3000万余元,远超该标准,主犯因此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络求职需时刻警惕“零要求高薪”陷阱,坚决拒绝“先交费后工作”,正规用人单位绝不会以“体检费”“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此外,要仔细核查企业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查询公司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涉诉情况,避免被“空壳公司”迷惑。并注意留存证据,妥善保存招聘信息、聊天记录、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材料,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