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法院对案件事实作出明确认定:被告于2024年6月7日发布的小红书笔记,确含王鹤棣肖像及“王鹤棣”姓名表述,内容指向品牌商品推广,笔记获193次点赞、8次收藏、6条评论,当日删除;王鹤棣主张的“nautica-whitesail顺城店”账号侵权一事,因未能举证该账号由被告运营,法院未予采信。
法院审理后表示,自然人的肖像权、姓名权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自然人的肖像权、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损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结合小红书页面描述,被告未经王鹤棣同意在小红书平台上其运营的账号“nauticawhitesail”中发布带有王鹤棣肖像的图片以及王鹤棣姓名的内容,主要目的是为被告品牌的商品进行推广宣传,突出王鹤棣的肖像和姓名,上述行为极易使公众产生王鹤棣是产品代言人的误导,构成对王鹤棣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被告作为公司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上述内容,超出了个人学习、艺术欣赏的范畴,对其关于合法使用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关于责任承担,法院强调“应与侵权方式和影响范围相当”。综合考量王鹤棣的知名度、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持续时间(当日删除)、获利情况(无销售记录)及笔记传播范围,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置顶致歉3日,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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