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涉嫌犯罪 能否解除合同
我们公司的员工张某最近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他将这一情况告诉了我们。请问我们公司能否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张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目前只是“涉嫌犯罪”,还没有确定他是否有刑事责任。
因此,你们公司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怎样算“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以生效判决书为准。如果张某的案件被诉至法院,判决确定其有罪,且判决生效,那么你们就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无加班费 离职能否追索
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载明我自愿放弃加班费,但公司应当给与补休。请问这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能否在辞职后追索加班费?
【解答】
公司与你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不仅免除了公司的法定责任、排除了你的工资报酬权,也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既然当初放弃加班费的约定无效,你有权要求公司对于未补休的加班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解决。
全职抚养孩子 离婚应否补偿
我和丈夫结婚六年,四年前我们的孩子出生,在休完产假之后我就辞去了工作,现在丈夫起诉要求离婚。
请问根据我的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家务补偿?具体金额大概是多少?
【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至于这一补偿的具体金额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规定: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对双方的影响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从各地法院的相关判决来看,这一补偿的数额一般来说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下班途中受伤 是否属于工伤
我妻子从公司下班后,骑电动车去幼儿园接孩子放学,在路上被一辆汽车撞倒受伤,交警认定由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种情况我妻子是否属于工伤?
【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你妻子下班后去幼儿园接孩子回家,属于下班的合理路线。途中遭遇车祸受伤,且肇事方负事故全责,你妻子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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