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如今,餐饮场所因地面湿滑、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的安全纠纷不少,由消费场所安全保障责任缺失导致的赔偿纠纷引发关注。2025年3月,周阿姨在虹口区一家快餐店内取餐时因外面下雨,店内地面湿滑不慎摔倒,致使右臂骨折,要求该快餐店赔偿6万元。快餐店代表许经理同意给予赔偿,但只肯赔偿2万元。
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为防止矛盾激化,北外滩街道司法所立即启动“三所联动”介入此案。经过多轮分头沟通、明理释法与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快餐店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调解中,周阿姨表示,自己摔倒后第一时间跟店长沟通,去医院就诊后医药费发票和骨折诊断报告都发给了店长。由于骨折,自己右手臂越来越肿,疼痛难忍,不能上班,吃不下睡不安,和快餐店沟通了好几次,但对方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赔偿数额。周阿姨表示,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全部加起来,需要一次性赔偿6万元。
许经理表示,事件发生后,门店一直积极采取措施。在周阿姨就医后多次电话沟通,询问伤情,还派人上门进行慰问和陪护,并陪同周阿姨一起到派出所备案。但赔偿也要结合周阿姨的身体损害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后,只能一次性赔偿2万元。
双方表达清楚各自诉求之后,因金额差距过大,周阿姨情绪激动地说:“我骨折后不能照顾自己,需要请人来护理,这个金额不能接受。”对于周阿姨要求的赔偿金额,许经理表示为难,他表示,店面目前处境困难,需要周阿姨出具检查治疗的票据才能给予赔偿。
因双方心理价位差距过大,在第一轮调解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三所联动”工作人员决定分头沟通、耐心劝导。
律师对许经理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另一方面,律师从法律角度向周阿姨说明,每一笔赔偿费,都要有对应的法律规定支持,赔偿数额不是口头说说就算的。民警从治安角度劝导双方与人方便,也与己方便,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快化解纠纷。调解员从“情”与“理”出发,耐心地与双方沟通,劝导双方各退一步。经过几轮分头沟通、明理释法和反复劝慰引导,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快餐店代表当场全额履行了赔偿支付义务。
【案件心得】
在本次调解中,北外滩街道司法所通过“三所联动”形成合力,寻找“最优解”。调解员“讲情”安抚情绪,律师“说法”解释条款,民警“讲理”摆出事实,将释法说理与纠纷化解深度融合。在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的怨气和怒气逐渐平息。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最佳时机,主动出击劝说双方拉近差距,最终促成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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